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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5-6月份环境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时间:2023-10-11 16:18


地区

信访件

编号

投诉

时间

投诉

方式

投诉内容

交办方式

调查处理情况

鄂环信访

[20230252]

5.18

来信

反映荆州市洪湖市螺山镇朱家峰村,在自有的宅基地上开办塑料制品加工作坊环境污染。

转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办理

经查,群众反映的塑料制品加工厂位于荆州市洪湖市螺山镇朱家峰四组,该塑料制品加工项目是2011年开始建设,2013年投入生产使用,主要生产设备注塑机、破碎机、泥料机、钻床、龙门吊等。经当地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调查,该塑料制品加工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23年5月9日洪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下达了《关于洪湖市螺山镇伍腾塑料制品加工厂环境问题的监察通知》,要求停止环境违法行为。

鄂环信访

[20230253]

5.18

来电

反映荆州市石首市新厂镇街道彭海波在临街房子经营水泥、钢筋和地板砖等建材销售业务以及砂石场,无环评审批手续,其露天砂石场距离中心镇区仅300米,粉尘、噪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要求查处。

转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办理

信访人反映的是石首市嘉海商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砂石料、水泥等售卖,位于石首市新厂镇民主街368号,堆场面积约300平方米,于2022年11月开始经营至今。1、针对沙石堆场能否建设在居民区的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建设项目未纳入。2、针对该砂石堆场污染环境的问题。2023年4月5日,当地生态环境局收到此信访事项后,多次与石首市新厂镇政府联合处理,要求该公司整改,转移砂石堆场。2023年5月4日,当地生态环境局通过现场检查,该公司堆场材料正在转移。2023年5月18日,该公司堆场材料已转移,堆场已清理完毕。

鄂环信访

[20230281]

6.13

来电

荆州市监利市棋盘乡月塘村朱北河的水资源,被不明来源工业废水污染,导致河水变黑,气味刺鼻,污染环境,影响周围居民农田灌溉,望核查污染来源并进行管制。

转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办理

经查,当地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6月16日对此诉求件进行了调查。朱河镇朱北河-北环路段-棋盘乡月塘村段未发现水体发黑、有异味现象。前期,朱河镇工业园内的工业企业产生的废水排至园区工业污水管网。朱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未运行,导致污水管网的污水溢流至朱北河。造成朱河镇棋盘乡月塘村段的水质发黑,发臭。当地生态环境局已报告监利市市政府建议责成相关部门对园区污水管网的排放口进行合理截流,防止污水未经处理排入抗旱河与朱北河;迅速启动朱河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将园区污水收集处理,确保工业园污水达标排放。朱河镇政府已对排放口进行封堵截流,防止污水未经处理排入抗旱河与朱北河;并且启动朱河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将园区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投诉反映的情况属实。当地生态环境局要求朱河镇工业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确保园区污水达标排放。

鄂环信访

[20230283]

6.13

来电

荆州市公安县杨家厂镇青罗村沟渠的上游漂来黑色工业废水,导致沟渠水被污染,沟渠中鱼虾死亡,1、望尽快解决沟渠水被污染的问题;2、望调查废水来源,对排放废水的工厂调查处理。

转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办理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青罗村沟渠为卿罗渠,上游为青吉工业园东干渠,经调查6月12日,二圣寺泵站为保障下游农业灌溉用水启动生态补水至今,因东干渠部分断面缺水干涸,补水时部分渠道淤积物和底泥冲入下游,经巡查未发现工业废水排入东干渠。

鄂环信访

[20230284]

6.13

来电

荆州市沙市区岑河镇桂花村6组,天宇汽车配件厂排放工业污水通过渠道排放至村内沟渠中,导致沟渠水质污染,呈墨水状,村民无法抽水灌溉虾田,诉求人准备取水封存送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咨询如何取水封存送检的问题?

转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办理

接到信访件后,执法人员立即与信访人联系,了解污染情况,并到荆州市天宇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单位配套建设日处理500吨污水处理站,废水总排口安装有pH值、COD、总铬、总铜、废水流量计等五项废水自动监控装置,与省生态环境监控平台联网,生产废水自行处理达标后排入洪山灌渠;执法人员通过调阅6月份在线监测数据,均达标排放。下一步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环境管理,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大现场环境执法巡查频次,一旦发现环境问题,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同时,与信访人沟通协调,一旦在发现类似环境问题,及时联系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处理,固定证据依法查处。

鄂环信访

[20230286]

6.13

来电

荆州市洪湖市小港管理区新宏业水产公司,加工龙虾时将产生的废油废水,直接排放至河道内,导致河水水面全是油渍,附近鱼苗养殖户无法抽水使用,望管制水污染的问题。

转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办理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是位于洪湖市小港管理区的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经当地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2023年5月20日,因暴雨导致该公司厂区内积水严重,该公司将厂区内积水排入河内。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期间未发现河道有明显污染问题,经询问了解,该公司已对河道周边进行了清理,目前河道已基本恢复正常,养殖户可以正常取水。

荆州市

鄂环信访

[20230291]

6.13

来电

近期,公安县杨家厂镇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焚烧垃圾,产生刺鼻气味,污染环境,影响周边居民,望管制污染环境的问题。2023年04月13日公安县回复:加强对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的环境管理。2023年5月12日再次致电反映,现该公司又在焚烧垃圾(化工物品),产生刺鼻气味,污染环境,望管制污染环境的问题。

转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办理

2023年6月20日,当地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检查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固体焚烧炉运行和排放浓度,检查当日该公司90t/h的CFB固废锅炉#1机组和#2机组均在使用,从2023年6月13日投诉之日起至18日,#1炉均值分别为颗粒物2.7mg/m3(限值30)、氮氧化物139.1mg/m3(限值300)、二氧化硫1.3mg/m3(限值100)、氯化氢25.1mg/m3(限值60),#2炉均值分别为颗粒物0.9mg/m3(限值30)、氮氧化物72.8mg/m3(限值300)、二氧化硫1.8mg/m3(限值100)、氯化氢26.1mg/m3(限值60),均达标排放。6月20日,检查该公司固废炉燃料库贮存场所,有生物质、造纸废渣、包装绳等,未发现垃圾和化工物品。下一步将加强对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固废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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