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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完成2020年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工作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时间:2020-09-23 10:01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和“放管服”改革精神,加强环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强化环评制度源头预防作用,我局于9月上旬组织专家对2019年7月-2020年6月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环评文件质量进行了技术复核,发现3份环评文件存在质量问题。我局及时将复核发现的问题书面告知了环评文件审批部门,由审批部门组织编制单位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并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了有关申辩材料。经核实,有关陈述申辩意见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我局不予采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二十六条第九款、第十款规定,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对环评文件存在质量问题的3家编制单位及相应的3名编制主持人予以通报批评。

下一步,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大对环评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力度,定期开展环评编制单位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并及时公布复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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