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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召开荆州市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7月份调度暨第三次推进会
信息来源:局水生态环境科 | 发布时间:2021-07-13 10:18


7月7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邓楚洲在局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荆州市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6月调度及第三次推进会,局机关相关科室、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市生态环境局沙市区分局、荆州开发区分局,排污口监测第三方公司等单位参会会议。

会议听取了局水生态环境科、科技与监测科、财务科、综合执法支队、沙市区分局、荆州开发区分局等单位关于入河(湖)排污口溯源、监测和整治进展情况的汇报,总结了6月份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存在的问题,研究了解决方案,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会议要求,相关科室、综合执法支队和各分局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加快推进全市入河入湖排污口溯源、监测和整治工作,按时序进度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截止7月6日荆州市1826个入河(湖)排污口监测工作,监测公司已排查排污口点位1298个,对具备采样检测条件的排污口525个开展了监测,完成监测率28.75%;已排查溯源792个,完成溯源率43.34%。入湖排污口排查溯源完成76个。二是要准确把握工作进度,请综合执法支队根据排污口数量和溯源、监测和整治任务总量,进行周任务分解,明确每周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时序进度要求;三是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四是督促各地出台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五是加强和规范入河(湖)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整体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对各分局、有关科室和第三方机构进行三向同步调度,在每月8日前按时编写和印发调度通报,通报内容应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排污口原有数量、增补量、取缔量、监测数、监测完成率、溯源数、溯源完成数、整治数、整治完成率等数据具体准确,时序进度完成情况、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要求等内容详实,同时向省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省生态环境厅流域处和市政府办公室报送进展情况。六是进一步明确市级、县级事权和入河入湖排污口溯源、监测、整治工作主体责任,落实相关工作经费。七是结合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开展排污口综合整治。中心城区应加大西干渠、豉湖渠等河流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溯源监测和整治力度,科学制定“一口一策”,明确整治主体责任,标本兼治,通过排污口的整治,助推水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各分局要结合本地实际,提炼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典型案例,总结经验,形成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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