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省生态环境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方芳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总结今年以来的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和短板弱项,对下一步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进行安排。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联合,市水利湖泊局、市资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新局、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及省环科院法标所专家参加会议。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与法规科通报了荆州市2024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解读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及污染防治攻坚考核相关要求。省环科院专家讲解了相关政策和技术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经验。各市直部门及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汇报了工作进展和下步工作打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就协同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方芳强调,当前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面临交办线索多、工作任务重、完成时间紧、考核要求高等严峻形势,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重要意义,扎实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方芳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明责确权。认真学习《生态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和方法,掌握我省在全国率先推出的简易评估程序。二是要加强领导、科学组织、配备力量。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分管领导亲自上阵,做到小案快结快办。要配备专业人员及技术力量,形成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与法规科统筹协调、各单位内部科室协同配合、鉴定机构提供技术支撑的工作格局。三是要分解任务、领导包干、责任到人。要建立领导包保制度,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倒排时间,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