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市生态损害赔偿金管理及使用协调会
信息来源:局综合与法规科 | 发布时间:2025-08-15 16:56
为进一步推动荆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有序开展,加强各单位在该领域的协作配合,8月15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市生态损害赔偿金管理及使用协调会。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财政局、市资建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水利湖泊局、市审计局、市农业农村局、洪湖保护区管理局、石首市法院、石首市财政局等单位参加会议。

会议中,荆州市中院介绍了荆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管理及使用的调研情况;石首市法院及财政局分享了石首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管理及使用的相关经验;荆州市财政局讲述了改革的可行性及相关政策;各单位还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资金专款专用机制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初步形成下一步工作计划。最后,市生态环境局就生损工作及后期生损资金改革工作进行总结发言,对会议内容进行了梳理和强调,后期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推动出台相应制度,将生损资金规范的用于生态修复工作。
会议指出,生态损害赔偿金的有效使用及管理,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各部门需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协同形成工作合力。会议要求,在赔偿金使用环节,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优先用于生态环境修复项目。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修复项目库的建立,把好项目门槛关。财政部门要进一步优化资金管理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审计监督,杜绝资金挪用等违规行为。法院和检察院要持续发挥司法保障和监督职能,为生态损害赔偿金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此次会议的召开,将有力促进各单位在生态损害赔偿金管理及使用方面的协作,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迈向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