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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护航 绿满荆江——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就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进行专项解读
信息来源:江汉风 | 发布时间:2026-08-17 17:39

2026年8月15日,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生态环境法典》中约75%的执法事项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这部法典背后的重大意义是什么?如何善用法典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记者采访了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工作人员。

“分散立法”转向“系统治理”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标准更为统一

一部法典的问世,背后是时代的呼唤。

《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3月12日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法典编纂立足我国生态环境治理实践,将30多部生态环境相关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规、1000余件地方性法规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增设了生态环境法部门,实现了我国生态环境法治从分散立法向系统集成的历史性转变,避免了因单行法政出多门导致的交叉重复、衔接不畅等问题,确立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根本遵循、基本原则、监管体制与核心制度。

“这将告别以往环保法规零散杂乱的问题,从污染预防、治理、生态修复到追责形成完整闭环,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标准更为统一。”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与法规科工作人员李锐介绍。

当前,新时代经济社会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双碳”目标的实现、绿色转型的推进,都需要法律的保障。

法典做出两大开创性创新,不仅首次系统构建生态修复全流程制度体系,更在全球首创“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的立法模式,把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纳入统一制度框架。

“末端治理”转向“全过程控制”

实行生态环境终身追责

《生态环境法典》共分为五编,包括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共计1242条,约16万字,构建起“总则统领、三编支撑、责任兜底”的科学体系,逻辑严密、覆盖全面、权责清晰。

该法典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价值主线,明确了生态环境的法定概念,涵盖了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各种自然空间和因素,为后续各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规范的制定提供了统一的概念基础,规定了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划分区管控、标准监测、环评、生态补偿、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等基础性制度。

污染防治上,聚焦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法典分设通则、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化学物质、光污染、电磁辐射等防治内容,完善排污许可、重点区域联防联控、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制度,精准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油烟、噪声、光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强化全过程污染管控。生态保护上,首次系统构建生态修复全流程制度,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系统规范生态系统保护、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地理单元保护、生态退化预防和治理,细化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处规则,确立生命权优先原则,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绿色低碳发展上,全球首创独立成编,是法典最鲜明的制度创新,对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产业绿色转型、能源结构优化、资源循环利用、“新三样”废弃物处置等作出原则性、引领性规定,推动立法思路从末端治理向源头管控、前瞻引领根本转变,以法治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法律责任和附则上,细化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明确处罚标准,强化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司法等刚性措施,实行生态环境终身追责,同时规定法典施行时间、法律衔接等内容,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10部法律同时废止,确保法治统一、衔接顺畅。法典施行后,原有单行法不再适用,相关制度统一由法典规制,国务院同步完成配套法规清理。

“被动应对”转向“主动引领”

精准治理群众“烦心事”

法典的意义,不仅在于制度层面的系统性升级,更在于它直面群众“家门口”的环境问题,处处体现人文关怀。

日常生活中,群众反映最多的餐饮油烟、施工噪音、城市灯光污染等环境问题,精准治理有“典”可依,《生态环境法典》均给出了法律回响。

“法典围绕老百姓的生活难题制定,如餐馆油烟、工地施工噪音、城市灯光扰民问题都细化了治理标准,从法律层面从严规范。”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与法规科工作人员李锐介绍说。

针对邻里间油烟、噪声的问题,法典新增了规划源头预防规定。油烟方面,法典明确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统一监管职责,划出了“居民住宅楼内禁止新开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的禁区,明确了处罚范围,形成了有力震慑。噪声方面,法典明确夜间时段为晚上10点至次日早晨6点,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施工;对广场舞等活动,要求地方政府划定区域、规定时段和音量,不得违规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光污染曾长期处于法律监管盲区,法典专门增设光污染防治条款,针对城市照明、夜景灯光、广告灯箱等群众高频投诉问题,从法律层面作出了规范,群众维权终于有了直接依据。

聚焦生命权优先,法典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时,采取措施造成损害的依法免责,平衡了生态保护与群众安全的关系。新污染物治理方面,法典填补微塑料、抗生素等监管空白,建立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及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制度,对微塑料、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等“看不见的污染”实行风险管控,任何生产、进口、使用都必须遵守规定。绿色生活方式有了法律倡导,法典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引导公众节约用水用电、抵制过度包装、优先选择绿色出行,把绿色生活方式从道德倡导升级为法律鼓励。

为深入贯彻《生态环境法典》,荆州提前行动部署实践。为靶向治理餐饮油烟污染,在市中心城区重点餐饮单位布设654个油烟排放在线监控点位,全天候实时监测,异常问题发现一起整改一起。聚焦重点流域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洪湖生态治理实现突破性转折,2025年顺利达成全年“稳定保Ⅳ”的治理目标,2026年1至7月,洪湖水质持续稳定在Ⅳ类标准,湿地植被盖度从13.6%大幅提升至32.5%。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生态环境法典》为纲,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洪湖流域综合治理,加快绿色低碳转型。

法典护航,绿满荆江。这部“绿色领域基本法典”将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一江碧水,也守护每个百姓的“安静权”“清新权”“明亮权”,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