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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副市长陈祥检查督办医疗废物和废水处置处理工作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 | 发布时间:2020-02-18 20:30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2月17日上午,洪湖市副市长陈祥带领洪湖市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市卫健局和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现场督导医疗废物和废水处置工作。

陈祥一行先后来到梦里水乡、天远商务酒店等5家处集中隔离点,详细了解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情况。陈祥指出,正值非常时期,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对所有医疗废物务必做到日产日清,废水必须安全处置。

一是定点医院(含各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按原处置途径,由各医院严格按规定收集、贮藏并联系荆州中环公司转运处置;医疗废水由各医院保证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严格消毒,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洪湖市卫健局负责对各医疗机构的督办、指导、监管,负领导和管理责任;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负责执法监管。二是集中隔离点隔离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均按医疗废物对待,由洪湖市卫健局负责进行统一消毒、收集、定点贮藏(暂存);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负责协调监利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应急处置;洪湖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组织车辆按医疗废物转运要求,将收集的医疗废物转运至监利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转运及处置费用由洪湖市政府负担;集中隔离点(含乡镇)医疗废水,由洪湖市卫健局协调市住建局,委托洪湖天创公司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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