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典型案例】——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时间:2023-06-28 10:08

湖北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

【案例提供单位】湖北省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办案单位】湖北省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承办人】卢毅、严志平

【案例名称】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当事人】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一、基本案情

2023年5月10日,根据在线监测联网数据,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综合执法大队对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公司”)未按照涉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经查,2023年2月至3月17日期间,能特公司6号废气排气筒监测数据多次超标,3月3日5时最高超标倍数达1.9倍

5月17日,荆州经开区综合执法局对该案立案查处。

二、查处情况

经查,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生产过程中,未稳定焚烧炉生产复核,也未及时对相关污染防治设施予以维护,焚烧炉布袋除尘装置在高负荷生产状态下发生故障,导致烟尘在线监测数据多次超标。

2023年6月2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第(二)项规定,荆州经开区综合执法局对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荆开综执环罚告字〔2023〕18号)。对该公司“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予以13万元罚款.。

三、案件启示

通过在线监测手段实现非现场执法,提高效率。荆州市充分利用在线监测自动监控系统进行非现场执法,及时调取企业污染物排放数据,并作为行政处罚的重要证据。当出现系统数据与企业现场在线监测设施原始数据不一致现象,启动现场执法程序,由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赴企业现场调取在线监测设施数值并调查存在超标的原因,准确核实企业确实存在污染物超标违法行为,现场执法检查针对性强,提高了环境执法效率。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