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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机动车在异地尾气排放不合格的公告(2020年4月15日)
信息来源:荆州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04-15 16:17

2020年一季度,经其它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对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遥感检测及路检路查,发现以下车辆(见附件) 尾气排放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车辆明细予以公告,请车辆驾驶员或车主(车属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车辆维修并进行排放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荆州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办公室

                    2020年04月15日

 

 附件:

序号

车牌号码

车牌颜色

检查地市

检查类型

1

鄂M5438J

山东省临沂市

遥感监测

2

鄂D05468

山东省威海市

遥感监测

3

鄂M2P180

上海市青浦区

遥感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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