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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运管局联合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信息来源:荆州环保局 | 发布时间:2018-08-15 17:59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等有关要求,规范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运营秩序,促推机动车监测机构监测水平,确保监测数据准确真实。7月30日–8月9日,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运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了对全市16家机动车检验机构的专项监督检查。


通过看、查、阅、问等方式,重点围绕机动车安全技术、机动车排放和机动车综合性能等内容实施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通报交办、督办整改,列出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及时限,并跟踪督促各地监测机构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下一步,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检验机构日常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日常巡查和考核督办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对违规开展检测作业,甚至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检验机构,暂停网络联接和检验报告打印功能,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从严予以处罚,并将相关情况通报主管部门。同时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一并纳入柴油货车污染专项治理内容,加强重点督办检查,强化考核问责,对于违法违规行等行为,实施依法实施严格处罚和责任追究。

来源:局总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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