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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十) (截至2018年8月1日)
信息来源:荆州环保局 | 发布时间:2018-08-02 18:11

荆州市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十)

(截至2018年8月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2018〕JZ-187

投诉人反映“1.公安县有三家新开的造纸厂私埋管道,污水直排长江。2.杨家厂镇有一家加工厂排放废水废气,噪音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公安县

污水污染

(一)公安县三家新开的造纸厂调查情况湖北秦楚纸业有限公司、湖北真诚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等三家造纸厂全部落户于我县青吉工业园。园区配套建设有污水处理厂,秦楚、真诚两家企业污水全部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山鹰纸业还在建设中,未投入生产,且企业自建有污水处理厂。两座污水处理厂都经省水利厅审核批准后在长江设有入河排污口,批准文号分别为鄂水利资函〔2012〕928号、鄂水利许可〔2018〕67号。(二)镇区加工厂排放废水废气,噪音扰民调查情况博鼎流体设备科技(湖北)有限公司2017年办理了环评手续,2017年8月7日通过县环保局审批,批复文件为《关于博鼎流体设备科技(湖北)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工业用自动化成套阀门及30万个高铁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环审〔2017〕45号)。群众投诉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一)全力做好稳控工作。杨家厂镇将组建工作专班,全力做好信访人与企业的协调沟通,切实维护信访人与企业双方权益,确保杨家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二)不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集镇生活区周边生产型企业环境监管,确保各项污染物指标达标排放,切实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生产的影响。


2

〔2018〕JZ-199

信访人反映“反映公安县斗湖堤原种场社区绿化一巷下水道堵塞,影响居民生活。”

公安县

信访人反映的绿化一巷位于荆堤路外堤坡下,全长500米,反映下水道堵塞的42号(涉及12户)居于绿化一巷中间,居民住户非常集中,而且居民房屋之间无缝隙,与绿化二巷(涉及11户)平行相连。由于绿化二巷39号户主陈学文在20年前建房时,占用了公共下水道,导致多年来淤泥、排泄物大量堆积,只要是大雨天气则排水不畅通。
2016年9月,斗湖堤原种场社区将绿化一巷42号下水道堵塞问题上报至斗湖堤镇人民政府,经县政府同意后将该项目纳入了2017年背街小巷项目建设改造中。2017年10月,县住建局中标单位到实地现场施工,需挖开绿化二巷39号陈学文家下水道和绿化二巷37号杨天荣家菜地进行疏通,社区多次上门做工作要求该两户居民配合,但他们坚决不同意,导致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群众投诉情况属实

属实

2018年7月29日上午9:30分,斗湖堤镇会同县园林局、建工局共同实地踏勘,确定了三套方案:一是借用绿化二巷39号陈学文下水道进行下水道改造;二是在绿化二巷37号和39号之间进行下水道改造(继续对该两户居民做工作)。若工作依然做不通,则采用第三套方案,在绿化二巷23号和25号之间进行下水道改造工程。
反映问题的李先生和42号其他居民对相关单位周末冒着酷暑进行现场查堪的工作态度非常感动,社区也向他们作了解释,请他们耐心等待处理结果,他们表示理解和同意。


3

〔2018〕JZ-207

信访人反映“公安县麻豪口镇工农村二组养鸡场(彭大伟)臭味重,空气污染严重,希望得到整治。”

公安县

养殖污染

该养殖场属于非禁养区,2018年7月28日下午3:30,麻豪口镇调查处理专班会同县畜牧局、县环保局、县督查办有关领导及县环境监察大队行政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对存在问题现场查勘梳理。养鸡场主要问题是鸡舍两侧未建立雨污分离设施、集污池及通道未进行全封闭覆盖、原有集粪池未清运干净、鸡舍排风口未进行隔离等,对外造成臭味较重,对空气造成一定污染,影响到周边居民住户生产生活。群众投诉情况属实

属实

 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鸡舍两侧硬化雨水通道建设,确保雨污分离;完成集污池及通道全封闭覆盖改造和鸡舍排风口隔离措施;将原有集粪池储集物彻底清运干净,取土填平,并做好所有清除粪肥的消纳措施,建好消纳台账。


4

〔2018〕JZ-212

信访人反映“公安县黄金口镇正在筹建一个垃圾焚烧发电厂,离居民居住地大约3公里,担心后期排放废水、废气、辐射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公安县

水、气、辐射

信访人反映的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我县夹竹园镇前进村,该项目占地86.2亩,已经专家论证、县规委会讨论通过,包括项目核准、水土保持、节能评估、用地手续、环境影响评价等在内的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已全部办理完结,项目即将进入开工建设阶段。群众投诉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在后期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我县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的各项标准、规定,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执行环境质量标准。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公安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严格落实各项废气处理措施,焚烧炉烟气经处理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严格落实各类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厂区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5

〔2018〕JZ-219

信访人反映“1.公安县藕池镇太阳村八组隆兴防水材料厂废气扰民。2.高长林养猪场、张光新养猪场废水、废气扰民。”

 公安县

气、养殖污染

1.关于湖北省隆兴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环境污染问题。经调查,隆兴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办理了环评手续,批复文件为《关于湖北省隆兴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环审〔2017〕14号)。该公司2018年7月20日至今未进行生产(现以订单生产)。该公司按照环保审批要求于今年5月从襄阳净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购置高压静电捕捉油(尘)器,废气通过静电捕集、水喷淋吸收、降解,目前已投入使用,正在申请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群众反映的废气、噪声扰民情况是过去环保设施对废气处理不完全,晚间生产管理不到位,时有废气外排,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
2.关于高长林、张光新两名养殖户的环境污染问题。经调查,两家养猪场均属于非禁养区。高长林养猪场现有存栏28头,其中母猪2头,占地面积40余平方,并建有雨污分离和厌氧发酵池等相关配套设备,且该养殖场四周均为菜地,发酵后的粪肥均作为有机肥直接浇灌于菜地;张光新养猪场现在存栏15头,其中母猪1头,占地面积55平方,并建有50立方沼气池,所产生的沼气供自己生活所用。两家养猪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离居民区较近,产生一定气味。
群众投诉情况属实

属实

1.关于湖北省隆兴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处理情况。一是责令该公司及时报批“三同时”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二是加强对职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的环保责任和意识;三是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在生产过程中正常运行,处理达标,确保今后在生产过程中达标排放,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
2.关于高长林、张光新两名养殖户处理情况。目前高长林家庭养猪场28头生猪已全部转移,原场地不再饲养,场内外粪肥全部清理完毕;张光新家庭养猪场15头生猪将于8月1号前全部转移,原场地不再饲养,并将对场内粪肥全部清理。


6

[2018]JZ-197

八宝镇永兴村水体污染严重

松滋市

永兴村座落在八宝镇王民直渠两侧,两侧民房修建历史久远,未进行雨污分离,生活污水直接流入王民直渠(无工业污水),导致王民直渠水体污染。

属实

市住建局已将王民直渠整治工程列为市级重点工程,目前已完成项目可研、环评、规划意见审批、施工图设计、财政评审等前期工作。2018年底启动,2019年12月完工。


7

[2018]JZ-202

向家渡9组,9号公路附近熊姓养猪场、王姓养猪场臭味大,影响生活环境

松滋市

两家养猪场均位于非禁养区。熊开松养猪场场雨水沟淤塞,雨水进入污水池导致有污水溢出现象。王松养猪场雨污分流,养殖区无粪便污染,无废水排放现象。

属实

检查组要求熊开松养猪场及时将粪污清理还田,做好雨水沟清淤硬化,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8

[2018]JZ-205

凤凰岗村潘明严养牛大户,牛关至牛栏,牛粪气味重,环境污染严重

松滋市

固废

该养殖场属于非禁养区。粪液存放于牛舍后侧污水池(无排污口),干粪部分用于还田,部分露天放置于自家农田,部分用于养殖蚯蚓。养殖区域为自家后院,后院外无居民居住,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

不属实

1.要求养殖户与周边居民签订谅解协议。2.落实消纳土地面积30亩,建设60㎡粪水处理池,及时对存储污水进行清理。整改时限为8月30日之前。


9

[2018]JZ-213

景星村养猪场污染环境,希望得到整治

松滋市

水、气

经查,八宝镇景星村12组共3处养猪场,均做到雨污分流,养殖区无粪便污染,无废水排放现象。

不属实

要求景星村123处养猪场认真检查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时清理存储池污水用于还田,增加废气处理设施,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10

〔2018〕JZ-0145

江陵县城东工业园区化工厂废气污染严重,特别夜间12点以后异味更大

江陵县

经查,江陵县城东工业园区内有11家化工建材企业,2018年7月26日23时至次日凌晨2时,在电视媒体监督下,县综合执法人员对以上企业进行检查,对6个重点点位进行现场监测,检测值均处于排放限值范围内。

不属实

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将联合相关部门对以上11家企业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日常监管,对生产企业不定时的现场检查;对“跑、冒、滴、漏”现象进行严厉的把关查处。2.进一步加强企业自行监测监管,及时对企业自行监测提供的检测报告进行对标,对发现的超标数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取证立案查处。3.对园区部分企业环保相关手续不健全、环保设施不达标的一律责令停厂整改。4.加强企业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新发布的标准进行讲解宣传。5.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快促进化工企业的整体搬迁工作。


11

〔2018〕JZ-208

沙市区恒大翡翠华庭夜间施工,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并且向城管部门举报一直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

沙市区

噪声

沙市区城管局和解放街办组成专班对恒大翡翠华庭夜间施工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经查,确实存在夜间施工现象。

属实

7月30日,区城管局对恒大翡翠华庭工程项目经理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其立即停止夜间施工,并现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经理部负责人承诺将停止夜间施工行为,不再有扰民现象发生。7月31日,解放街办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袁勇再次带领街办城管中队、城管办、社区工作人员到现场与施工单位负责人见面沟通协调,要求工地夜间10点至早6点禁止施工建设,施工方承诺将按要求整改。同时,与投诉人就处理情况进行了沟通,取得了投诉人的理解


12

〔2018〕JZ-214

沙市区锣场镇向湖村四组金浩水泥厂粉尘、噪声扰民

沙市区

噪声、气

锣场镇28日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情况,2018年初,环保部门已经要求该公司定期请具备监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对该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并自行公示。2018年4月、7月,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现场监测结果表明,该公司主要污染物系达标排放。因该公司属于水泥粉磨站,生产及销售运输水泥过程中,难免会有水泥粉尘随风飘散,同时夜间生产产生的噪声虽然不超标,但也会对附近居民带来一定的影响。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属实

锣场政府约谈了该企业负责人,要求生产时错开居民休息时间,做到不影响附近的居民,该企业负责人承诺一定整改到位。锣场镇政府将不断加大对该公司的监察频次,并监督该公司按规定向社会公开监测数据,强化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管理,做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锣场镇政府在第一时间将处理情况与信访人进行沟通,信访人表示对镇政府的工作表示满意。


13

[2018]JZ-203

洪湖市主城区沿河路社区周边,大队长虾城、五七红灯笼、喜洋洋、十全十美虾城、十一烧烤虾城、柴火虾城、南岸轩虾城、三毛烧烤洪湖店,排放浓烟、污水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洪湖市

气、水

8家餐饮污水排放经全封闭式下水沟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油烟处理现状为:7家油烟未经任何处理,直接由烟道排出,1家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由烟道排出。

属实

市环保局等部门已责令上述餐饮单位安装餐饮油烟净化器及污水收集处理装置,确保达标排放。


14

[2018]JZ-228

洪湖市爱国路王老幺大排档油烟扰民,废水直接倒大路上,污染环境

洪湖市

气、水

该大排档污水直接倒在路上未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也未经任何处理,直接由烟道排出。

属实

我市有关部门已责令该大排档业主进行停业整顿,限期安装餐饮油烟净化器装置,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并做好餐饮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的工作。


15

(2018)JZ-171

监利县白螺镇荆江村金洪砂石码头 1、没有环评审批文件;2、砂石码头破碎和洗砂泥直排长江;3、白天逃避检查,长期晚上生产;4、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维护非法企业。

监利县

经调查核实,监利县金洪砂石码头有限公司建设的砂石码头项目和砂石破碎清洗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审批手续,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2018年1月至5月份期间有间歇性洗砂行为,且洗砂泥直接排入长江;2018年5月22日,该公司砂石破碎清洗项目已经停止生产,7月15日供电公司已对其停止工业供电。目前,监利县金洪砂石码头有限公司作业区被江水淹没,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

部分属实

监利县环保局已经对监利县金洪砂石码头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于2018年6月4日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18]17号),责令监利县金洪砂石码头有限公司停止生产;监利县港航局将于2018年8月1日前对监利县金洪砂石码头有限公司下达关停整改执法文书。


16

(2018)JZ-174

监利县汴河镇垃圾焚烧气味扰民

监利县

经调查核实,该垃圾堆放点确实有垃圾焚烧迹象,原因是烟头未完全熄灭被扔入垃圾堆放点内,导致垃圾燃烧气味扰民。

属实

监利县汴河镇已经将焚烧的灰烬用土方覆盖,同时将该垃圾堆放点垃圾转运至镇垃圾中转站,防止意外焚烧事件发生。


17

(2018)JZ-188

监利县朱河镇中意村永红闸那的厕所排放生活污水,影响居民生活。

监利县  

经核实调查,朱河镇忠义村永红闸边农户梅祥平、肖业槐、张继帆、刘尧城等四户厕所生活污水没有建化粪池,污水直接排放。

属实

监利县朱河镇政府已经完成对梅祥平、肖业槐、张继帆、刘尧城四户厕所的拆除封闭工作,消除了环境影响。


18

(2018)JZ-218

监利县白螺镇荆江村金洪大型碎石厂。噪声扰民、洗砂废水直排长江。

监利县

噪声、水

经调查了解,监利县金洪砂石码头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砂石破碎清洗加工,砂石装卸销售,在清洗碎石和沙后有废水产生。

不属实


19

〔2018〕JZ-232

荆州开发区三湾路和幸福路口有蜂窝煤作坊粉尘大,噪音扰民。

荆州开发区

大气、噪声

7月31日,环境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检查。该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属实

荆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8月1日依法对该厂的主要生产设备实施了查封,强制其停止生产。下一步,管委会将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取缔该作坊点。


20

〔2018〕JZ-250

反映江津东路联合乡财政所蟹帮快卖(李老板)油烟扰民,要求调查处理。

荆州开发区

大气

2018年7月31日,环境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检查。该餐馆虽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但由于该商住综合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噪声影响周边环境,群众反映强烈。2018年5月29日,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对该餐馆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限期改正违法行为。2018年7月26号,环保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餐馆仍未按要求整改。

属实

2018年7月31日,荆州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对该餐馆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该餐馆李老板承诺在5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将依法对该餐馆实施关闭并处2万元罚款。


21

[2018]JZ-225

荆州区李埠镇沿江村一洗涤厂产生的烟气大,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影响居民生活。

荆州区

2018年7月29日,荆州区环保局会同市环境监察支队监察人员到投诉地点进行现场查看。经查,投诉反映的洗涤厂为荆州市洁邦酒店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叶杨,位于荆州区李埠镇沿江村2组棉花采购站内,2016年建成并投入生产,主要从事洗涤服务。该公司有一台2蒸吨锅炉,燃料为成型生物质燃料和木材,锅炉装有1套旋风除尘和2套水膜除尘设施。公司现租赁厂房旁有一个消防水池,作为废水收集池使用,洗涤废水排入收集池后作为锅炉用水回用,无废水外排。该单位拟搬迁,已于2018年6月停产至今,未进行生产。废水收集池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存在环境安全隐患。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属实

2018年7月30日,市环境监察支队已依法对该单位下达了《查封决定书》(荆环查字[2018]41号),并对该单位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同时,监察人员责令该企业在8月10日前须对废水收集池的废水进行处理,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22

[2018]JZ-229

弥市镇新华桥村养殖污水横流,污染环境

荆州区

7月29日,区畜牧局和弥市镇组织专人到投诉地点进行现场查看。经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班和新华桥村负责人就相关投诉内容与投诉人尤朝海进行核实时,尤朝海表示其反映的主要是新华桥中心渠水草因受持续高温天气影响腐烂造成水质变差的问题,并未反映养殖污水排放。新华桥中心渠两侧仅有两户规模以下养殖户,且未向该水体排污。为解决水草腐烂影响水质的问题,新华村从2018年7月10日便开始对中心渠水草进行打捞,但因7月14日开始的持续高温天气中断,2018年7月29日到中心渠现场核查时,因抗旱蓄水,水位升高,沟渠两侧打捞水草已被淹没,新生野菱角秧子已基本覆盖水面,未发觉水体有异味。该投诉不属实。

不属实

7月30日,弥市镇派人到场再次核实,新华桥村负责人向投诉人核实投诉内容,投诉人表示反映内容与其投诉事项不符,并向投诉人介绍了村整改方案,得到了投诉人认可。7月30日,弥市镇党委书记约谈了新华桥村支部书记等相关负责人。新华桥村计划2018年8月3号前恢复水草打捞工作,8月15日前全部完成。就上述整改措施,镇村负责人已与投诉当事人取得联系,当事人同意此方案。


23

[2018]JZ-230

荆州区城南开发区红光村一组养猪场村废气、废水污染环境

荆州区

气、水

7月30日,荆州区畜牧局、城南高新园和红光村工作人员人一同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一组共有5家生猪养殖专业户,存栏生猪200多头(全村共7户养殖专业户,生猪存栏300多头),属限养区。平常用潲水饲养,当前天气炎热,气味难闻,废水污染环境。投诉情况属实,此次投诉与[2018]JZ-41号重复。

属实

区畜牧兽医局、城南高新园和红光村委会高度重视该投诉,已在7月25日责令该村7家生猪养殖专业户于8月5日前关停退养。这7家养殖户已同意在8月5日之前将生猪全部处理,关停退养。截止7月31日,红光村全村的7家养猪场已经全部关停。


24

[2018]JZ-235

弥市镇太平桥村一组生活区10家养殖户污染环境,水体呈黑色

荆州区

其它

7月30日上午,区畜牧局、弥市镇和太平桥村工作人员一同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投诉人为弥市镇太平桥村一组李成发。投诉对象为位于太平桥村一组的10家养殖户,分别为:彭正平、严秋菊、毕帮清、肖武新、杨中华、杨继亮、雷正清、姚学兵、虢志荣、孙红军,该10家畜禽养殖专业户均位于限养区内。10家养殖户在2018年7月29日以前基本完成了雨污分离、干湿分离的整改工程,但部分养殖户整改工程施工较粗糙,前期整改后仍有漫溢现象。

属实

区畜牧局将与区环保分局和弥市镇政府紧密配合,做好畜禽养殖污染处理设施升级整改工作。弥市镇政府和太平桥村履行属地责任,积极做好群众工作。2018年8月15日前完成所有养殖排污口的封堵工作。8月5日前,太平桥村与兴旺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签订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协议,由兴旺生物能源有限公司集中收集、统一处理全村畜禽养殖粪污,做到日产日清。



备注:“污染类型”按照水、气、噪声、固废、辐射、其它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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