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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10批)
信息来源:市配合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10-05 23:17

2020年9月30日,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荆州市第十批生态环境问题8件(见附表)。我市高度重视,及时分办至相关县(市、区)、部门进行处理。现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附表:

荆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0批)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1[2020]jz0930002公安县狮子口镇金龙村一组和四组交界的地方一个养鸭厂2万只,粪便直排流良河。公安县经现场核查养鸭场负责人叫罗先浩,麻豪口镇人,养鸭场有两栋鸭舍,共养殖4000只肉鸭,一栋鸭舍离水边50米,一栋鸭舌离水边20米,河边有围栏,平时鸭子就在水里排便,但流良河是一条村级内河,主要功能是农田灌溉,蓄水抗旱,不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且养鸭的地方离居民500米以上,但养鸭场粪便排到了沟里,对河流水质有一定影响。属实1.迅速处理肉鸭、拆除鸭舍。通过狮子口镇专班做工作,罗先浩同意在2020年11月3日前全部卖掉肉鸭、拆除鸭舍及围栏,恢复周边环境。
2.建立监管机制。狮子口镇安排金龙村支部书记包保该养殖户,直到该养殖户肉鸭全部清除、鸭舍围栏全部拆除为止。同时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还周边一个洁净的环境。

2[2020]jz0930003洪湖市万全镇全丰村八组河道里面有污水杂草丛生。洪湖市经查,万全镇全丰村八组河道全长800米,为生产沟渠,由于近期气候等因素存在水葫芦打捞不及时现象。属实一是组织劳力和机械开展清理打捞工作;二是强化责任,建立村级沟渠长机制;三是举一反三在全镇开展摸排及清理打捞工作。
3[2020]jz0930004石首市肖家岭城南机电有限公司排放烟尘气味大、噪声扰民。石首市噪声、大气石首市城南机电有限公司因生产设备陈旧,前期对部分生产设备已进行淘汰,但仍有部分设备需更新,导致部分废气得不到正常处理,效果不佳,厂区部分原料堆场裸露空地,有粉尘污染。属实要求该公司停产整治,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石首市分局备案。
4[2020]jz0930006监利市汪桥镇所有企业锅炉燃烧粗壳,没有燃烧生物质燃料监利市大气信访人反映的监利市汪桥镇所有企业锅炉燃烧粗壳,没有燃烧生物质燃料事项,经调查核实为:1、该公司于2017年12月购有型号为:DEL4-125-BMF的成型生物质锅炉用于生产加热,现场检查该锅炉使用的燃料为成型生物质。2、该公司建有水膜除尘设施,现场检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投诉人反映的“监利市汪桥镇所有企业锅炉燃烧粗壳,没有燃烧生物质燃料”的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5[2020]jz0930007松滋市陈店镇团山村十四组屠宰场气味大,噪声大,废水直排。松滋市水、大气、噪声信访人反映3个事项。
    2020年10月1日,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松滋市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和湖泊局、陈店镇政府针对信访反映的情况对陈店镇屠宰场进行了现场调查。
   (1)陈店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待宰间和屠宰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暂未建成,待宰间和屠宰间产生的恶臭气味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信访人反映陈店镇生猪定点屠宰场气味大的情况属实。
   (2)屠宰场与松滋市聚源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松滋市梦晨苗木专业合作社,松滋市陈店花卉苗木专业合作社签订了粪污处理协议,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运至花卉苗木基地用作肥料,不外排。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投诉人反映污水直排的情况不属实。
  (3)信访人反映的陈店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噪声大,经现场调查了解,投诉人反映的噪声主要是屠宰场的生猪在宰杀过程中发出的尖叫声,不是持续产生的,属于偶发性噪声,投诉人反映的屠宰场噪声大情况属实。
属实1、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松滋市分局针对松滋市陈店镇生猪定点屠宰场排放恶臭气体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加快推进屠宰场污水处理系统、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争取尽快投入使用。
2、屠宰场产生的噪声是在生猪宰杀过程中发出的尖叫声,不是持续产生的,属于偶发性噪声,不容易监测。经和陈店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经营者许汝松协调后,要求该场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生猪在宰杀过程中发出的尖叫声。

6[2020]jz0930009洪湖市螺山镇复兴村湿地保护区现还有围网未拆除洪湖市生态经查,螺山镇复兴村于2019年5月纳入退垸还湖,已签订补偿协议,完成了通湖破口,不存在围网养殖情况。按照二期生态修复工程进度,本月将实施生态修复工程。不属实

7[2020]jz0930010洪湖市新洪路兰光电子厂机械噪声扰民。洪湖市噪声经查,该厂产生噪声环节为空压机间歇噪声,空压机机房采取独立封闭式加海绵隔音等措施降噪。根据环境噪声功能区划,昼间不高于60分贝,夜间不高于50分贝。10月1日上午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在厂界周边监测噪声为46分贝,晚10:11分在厂界周边监测噪声值为45分贝。不属实

8[2020]jz09300121、城区河道污水没有彻底改道,还有污水排放城区与路旁河道;2、荆州区紫金村有很多污染企业,有建材、塑料、食品加工、饲料和化工污染周边环境。市住建局、荆州区大气、水

信访人反映2个事项。

1.信该人反映护城河有污水排放。经核实,荆州城区治河截污工程已全部完成,由于古城片区属雨污合流制,在雨天雨污水会溢流入水体,属正常情况。不属实。

 2.10月1日,荆州市生态环境局荆州区分局会同川店镇对紫荆工业集聚区进行现场调查。经查,纳入重点涉气监管的荆州里昂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配套建设有废气处理装置和废气排放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监测数据实时上传国网平台,现场未见异常;重点涉水企业荆州市锦兴食品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7月,升级改造完成了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稳定,现场未见异常。

通过对剩余25家企业的现场排查,存在水环境污染的主要是4家畜禽养殖企业,荆州市正康家畜有限公司太阳鸡厂、荆州红太阳畜禽养殖有限公司、荆州市太阳宫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荆州楚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近10多年来,该区域畜禽养殖蓬勃发展,养殖初期,因环境管理不够规范,历史原因形成4处养殖废水囤积坑塘,遇暴雨天存在漫溢的情况发生,对周边水体造成一定影响。
存在大气污染的主要是6家企业,荆州市荆奇装饰有限公司、荆州市蓝天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荆州市瑞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荆州市金紫荆塑业有限公司、荆州市鑫家塑业有限公司、荆州市奥美泰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在生产加工中,存在废气未有效收集,无组织废气直排环境的情况。该信访件属实。


属实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荆州市生态环境局荆州区分局多次会同区畜牧局、川店镇对4处坑塘进行实地踏勘,邀请长江大学环境工程学院专家现场研判,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工作原则,现已责令荆州红太阳畜禽养殖有限公司启动了其中一处的整治工作。
10月5日荆州市生态环境局荆州区分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紫荆村工业集聚区涉气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将对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严厉打击,予以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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