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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序号第38项)完成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时间:2020-10-29 09:31


一、整改事项

提高政治站位,凝聚绿色发展共识。荆州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大意义,正确把握“五个关系”,把修复、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坚决落实新形势下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以长江经济带发展推动荆州市高质量发展。要切实加强对全市党员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方面的教育和宣传,强化绿色发展的刚性约束,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有效落实。

二、整改目标

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三、完成情况

1.市委、市政府坚持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审定方案、一线调研督办,强化责任落实。2018年以来,市委主要领导先后22次批示,市委、市政府先后59次专题研究部署,市级领导111次调研检查督办环保督察整改、长江大保护、污染防治攻战等工作。

2.把生态文明建设、长江大保护等内容列入市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和市委党校学习课程。

3.加强生态环境宣传。将生态环保的宣传报道纳入全年重大主题宣传计划,纳入新闻策划月度例会。2018年以来,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共设置环保专题专栏12个,发布相关信息781篇(条),在中心城区各单位、广场LED显示屏投放各类生态环保主题户外广告631条,横幅9359条,标语70238条。截至目前,我市“一台一报一网”共发布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相关报道659条,其中,电视台报道182条、报纸报道249条、网站报道228条。编发环保督察整改及污染防治工作简报333期。

此项整改工作已完成,将长期坚持。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01029-2020年114日,共7天)向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科  0716-88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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