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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序号第40项)完成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时间:2020-10-29 09:35


一、整改事项

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充分发挥考核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层层传导到位,把责任压紧压实。

二、整改目标

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有力促进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和履职尽责。

三、完成情况

1.制定了《荆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实施方案》《荆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荆州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荆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等一系列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绩效考核生态环境指标权重,强化绿色发展导向机制。

2.制定了《荆州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实施方案》,实施水环境生态考核,对45个地表水及27个跨界断面进行监测考核并通报结果。

此项整改工作已完成,将长期坚持。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01029-2020年114日,共7天)向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科  0716-88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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