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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座谈会
信息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 发布时间:2024-03-07 10:10


3月6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座谈会。会议总结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全面分析研判新时期的督察工作形势,安排部署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何开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万丽华主持会议。

会议观看了2023年长江警示片,通报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围绕如何做好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工作,以及进一步推进整改工作等进行了交流讨论。

会议指出,要提高站位,全面抓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对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提高认识,把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积极发现、整改生态环境问题的契机,绝不能敷衍应付、简单应对。要促进整改,善于发现问题,切实推动问题整改。要促进履责,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全面排查整改生态环境问题。

会议要求,要加大力度,持续推进“起底清仓”专项行动。要在统筹推进“起底清仓”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重点围绕2016年以来两轮三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018至2023年长江警示片披露全省问题等方面的内容再次开展重点排查整治工作,强力推进未完成的整改任务。

会议强调,要深刻反思,坚决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省市负总责要求,压实市县主体责任和省级部门监管责任,举一反三,不断提升发现问题和整改问题的能力。要严肃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真整改、实整改。

会议强调,要充分履职,全面提升督察效能。要将“督政”与“督事”融合,做到督察与监管协同,督察与各类监督贯通。推动建设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人选库、专家库,充实督察监察队伍,形成工作合力。

厅领导、厅机关二级巡视员、省纪委省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厅机关各处室、各专员办、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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