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馈问题
督察发现,荆州市一年多来空气质量面临的现状、改善双落后的严峻形势没有变,在工业源污染、产业结构、机动车尾气、扬尘污染、秸秆综合利用和大气监管执法等方面都存在短板,亟需高度重视,找准源头,精准施策,协同发力。
二、整改目标
持续开展移动源、工业源、生活源、扬尘源、秸秆禁烧“五源同治”专项行动,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摆脱在全省落后的被动局面。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2024年,荆州市PM2.5浓度4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6%。优良天数比例78.7%,同比上升2.0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4天,同比减少10天。
1.截至目前,全年400个项目已全部完成;2024年创建B级及以上企业目前基本已达到15家,已公示6家,待通过9家;亿钧、长利、瀚煜等玻璃企业已按行业新国标要求完成提标升级改造;葛洲坝水泥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荣成、山鹰已完成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2.荆州市2024年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共计750辆,截至12月25日,今年已完成淘汰1447辆,完成率为193%。对重点路段常态化开展路检路查联合执法,已查车辆3881台,发现233台不合格车辆,并进行了处罚;完成全市80家加油站点开展油气回收检查,共发现问题36个,处罚4家;3月份和11月份开展四部门联合检查,发现违规的检验机构5家,已对其作出暂停联网限期整改的处理:发现违法的检验机构6家,处罚6家。
3.加强在建项目扬尘防控,累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343份,约谈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36个,对3个问题突出的项目进行立案处罚。中心城区开展日常巡查,发现在建项目扬尘问题2171个,已要求整改。全年检查过往运输车辆1530辆,车辆带泥问题共172起。中心城区基本保证一级道路机扫洒水频次每日3次、二级道路每日2次、三级道路每日1次,各区灵活调整机扫洒水频次,累计出动机扫车辆、洒水车辆15000余台,要求工地及渣土运输公司冲洗清理降尘200余起。
4.利用油烟在线监管以及现场巡查等手段,督促585余家餐饮单位实施油烟污染问题整改。开展散煤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环节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出动联合执法人员5400余名,对餐饮门店巡查6000余次,对其中562家依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印发《关于开展禁燃区内煤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心城区城市环境整治“七大”专项行动方案》《荆州市生活源大气污染防治专项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提升油烟净化设施覆盖率,杜绝散煤利用。
5.印发《关于加强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季禁烧收尾工作的紧急通知》强调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考核。积极推广蓝天卫士预警系统,已完成投入使用点位225个。严格执行农作物低茬收割,每天对蓝天卫士平台预警处理情况进行通报,累计发布大气污染工作日报95期。印发《荆州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工作方案》《关于加强秸秆低茬收割和综合利用的通知》,建立低茬收割台账管理并开展低茬收割巡查。
该事项已完成,将长期坚持。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月21日—2月8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人:汤辉,联系电话:0716-880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