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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37)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时间:2023-02-17 08:56

    一、整改事项

   湖北省磷石膏库含在用、闭库和停用37座,磷石膏累计堆存量达2.96亿吨,其中有18座距长江和汉江干流不足5公里,对长江水环境安全构成较大风险隐患。部分磷石膏库由于管理不到位已发生渗漏,污染周边水体。(省序号37)

    二、整改目标

    加强磷石膏库日常安全监管,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有效防止磷石膏库环境污染。

三、完成情况

(一)应急管理部门加强磷石膏库日常安全监管工作,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一是加强磷石膏库企业安全监管执法,强化日常工作提醒和暗访暗查,重点督导值班值守、监管执法以及雷电、强降雨恶劣天气安全措施、预警信息发布情况。二是按年度执法计划对2家运行的磷石膏库(嘉施利、宜化)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下达安全生产执法文书,并在整改期限内进行复查,形成闭环管理。三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完成排洪构筑物质量检测报告,编制企业风险管控方案,开展汛期应急演练,备齐备足应急救援物资,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公示企业领导包保责任信息。争取财政资金18.2万元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磷石膏库开展安全体检。

    (二)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磷石膏库的防渗系统及相关设施的监管,防止因磷石膏库管理不到位发生渗漏,污染周边水体,威胁长江水环境安全。指导宜化磷石膏库完善防风抑尘网并安装喷淋设施,防止磷矿扬尘飘落进入雨水系统,并开展废水、雨水监测;对拦水坝进行加固,提高挡水坝的防渗等级。委托三峡大学湖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对拦水坝进行安全鉴定,鉴定结论为安全风险可控;开展磷石膏堆积坝膜上导渗排渗,让堆积坝内渗滤液及时导排至调节回水池;监测磷石膏渣场水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渣场进行监测,建立地下水监测井监测台账。指导嘉施利磷石膏库,清污分流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做好各类管网的防腐、防漏和防渗措施;委托第三方定期对排污口、地下水和周边环境等进行监测;完善出渣口及渣场出口自动喷淋洗车装置,运输道路修建喷淋装置,强化运输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密闭运输;在渣场上下游和长江边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委托第三方定期进行监测,结果均达标。指导启星化工磷石膏渣场对磷石膏库进行专人24小时值守对渣库的渗滤液循环系统及坝底渗流收集系统日常运行进行监测及维护,确保渗滤液不外排环境;做好磷石膏库部分边坡和已达到堆高的库顶进行覆土,未覆土的区域用防尘网进行覆盖;督促企业监测磷石膏库地下水环境质量,并及时跟踪掌控水质量状况。

    (三)经济信息化部门加快推进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促进磷化工产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一是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促进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21〕33号)要求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出台《荆州市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促进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荆化搬指文〔2022〕3号文),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磷石膏综合利用年度任务。二是对全市磷石膏产生企业下达的全年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50%的任务目标,2022年磷石膏综合利用率已达到81.17%。三是拓宽产业市场,提高磷石膏消纳能力。已有3家磷石膏综合利用企业,分别是荆州三迪建筑有限公司、世宇新型建材、松滋市掘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三迪已建成1套20万吨/年高温建筑石膏粉生产单元,综合利用磷石膏30万吨/年;世宇新型建材正在建设120万吨/年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第二期投资2亿元建设第二条5000万平方米/年纸面石膏板生产线,一、二期项目建成后每年可转化利用磷石膏160万吨;松滋市掘运建材平均月消化2000吨左右磷石膏原膏。另外宜化拟投资1.4亿建设一套180万吨/年磷石膏净化无害化装置;史丹利计划于2023年12月份开始投产无害化处理装置,预计产生无害化磷石膏200万吨。

    (四)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落实磷石膏综合利用相关政策要求,支持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在项目备案、融资、土地、环评、规划、能评、生产许可、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和重点支持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争取要素保障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落实磷石膏综合利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此项整改工作已完成,将长期坚持。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2月17日-3月2日)向市贯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科  0716-88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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