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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省序号42)整改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时间:2023-03-16 13:10

按照市《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涉及我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序号42)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全省长江干流现有合法修造船企业49家,还有一些无手续企业非法营业。这些企业普遍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废气、废水等污染物直排,也没有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对长江生态和水质安全构成威胁。

二、整改目标

督促修造船企业手续完备,污染治理设施完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要求。

三、完成情况

(一)开展无手续修造船行业企业排查,依法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市军民融合办、水利、交通、海事等部门对长江岸线使用情况、涉河建设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并督促解决问题4个。

(二)加强修造船企业环境监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符合条件要求的企业予以行政许可,依法查处无手续修造船企业违法造修船行为。开展长江船舶修造、拆解企业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51人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7个。市军民融合办、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水利、交通、海事等部门联合公安县、监利市政府依法查处2起长江干流未经注册登记和相关部门许可非法从事船舶拆解经营行为。

(三)督促企业完善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确保环境安全。荆州市誉江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公安县双生修造船有限公司、湖北中游造船有限公司3家企业纳入长江干线环保整改目标范围。中游造船公司、誉江船舶公司配套建设了初期雨水收集系统,产生的含油污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收集处理,不外排;规范新建了危险废物贮存间、与第三方资质单位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实现危险废物规范收集、贮存和处置;购买移动式焊烟收集器对焊烟进行收集处理;进一步完善公司环境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各岗位)环保负责人并张贴上墙;进一步规范台账记录,分门别类全流程建立设施运行、污染物收集、贮存、转移过程台账记录;双生修造船公司属拆建项目,企业原厂已拆除,原址已复绿。

该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已完成,将长期坚持。

如对以上内容有疑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3月16日-29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吴 科,联系电话:0716-8810820

                          2023年3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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