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荆州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序号9)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时间:2023-04-14 10:51


一、整改事项

湖北省近年来致力于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但“十四五”期间湖北省仍计划上马大量“两高”项目,节能降碳面临较大压力。截至督察进驻前,全省“十四五”期间拟投产达产的“两高”项目共60个,新增能耗2053万吨标准煤,超出湖北省1690万吨标准煤的“十四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标,被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橙色预警。全省上报清单内在建或投产的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36个“两高”项目中,有30个手续不全便开工建设,占833%,未批先建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

抓好违规建设项目整改,严格“两高”项目准入,推进节能降耗,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

三、完成情况

1.按照《省发改委办公室关于审计反馈节能审查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审计反馈的6家企业能评未批先建项目进行督办整改,落实责令停工、企业自查、节能改造、验收评估、能效认定、通知复工等整改程序,确保整改后,实现节能1万吨标煤以上,单位产品能耗优于行业国标限额基准值,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向行业国标限额先进值看齐。目前,督促指导荆安铸件等5个能评未批先建项目完成节能改造,年节能15726吨标煤,能效提升至行业先进水平长利玻璃整改后达到能效准入水平。

2.严管严控“两高”项目。完善“两高”项目准入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管控全市“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关于建立“两高”项目准入评估机制的函》等文件,建立部门联审、委内会审机制,确保新上“两高”项目质量和数量可控,遏制两高项目盲目无序发展。2022年全市能评获批“两高”项目14个,涉及煤电、医药化工、光伏玻璃,均属于全市4611产业体系重点发展方向,能效达到行业先进。

3.多措并举节能降耗。推动开展工业企业节能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督促惠强纸业等4家企业完成落后电机淘汰,指导督促启星化工制定硫酸生产线能耗超限额整改方案;首次开展全市重点用能对象节能监察。对32家企业、3家公共机构能耗合规情况、能源管理情况、节能改进空间进行全面系统监察,建立一企一档台账,梳理问题清单,下发节能监察整改建议书;政策引导实施节能改造。指导企业申报2022年节能改造项目中央和省预算补助,嘉施利余热回收、江陵微塑园纤维再生利用、瑞邦生物豆粕综合利用3个项目获得中央预算资金3900万元支持,占全省争取份额17%;美的冰箱智慧节能、雷雁智慧节能路灯2个项目争取2022年省节能专项资金380万,占全省份额12.7%。落实新上项目煤耗削减替代。落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的通知》关于“燃煤用煤量超过总能耗50%的部分实施等量替代”要求,2022年,白螺热电联产、洪湖国投生物、金江煤盐碱、仙鹤热电联产4个项目累计减量替代原煤45.6万吨。大力实施新能源替代。支持推动光伏新能源项目16个,装机规模215.4万千瓦。

此项工作已完成,将长期坚持。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疑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4月14日-27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吴 科,联系电话:0716-8810820

   

2023414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