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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3)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荆州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时间:2025-12-12 16:22

一、反馈问题

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是长江保护修复的重点工作,湖北省已于2018年6月印发方案,作出部署。但督察发现荆州市放松要求对各县市上报的“关改搬转”企业名单只汇总不核实,把关不严。荆州石首市楚源集团、湖北中灏科技有限公司等农药、染料化工企业均距长江不到一公里,却未按长江岸线河道管理范围纳入“关改搬转”名单。督察发现,楚源集团厂区附近江滩的地下水散发强烈刺激性气味,经监测苯胺浓度高达639毫克/升,严重威胁长江生态和水质安全。

二、整改目标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等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8〕24号)要求,按长江岸线河道管理范围,对全市所有涉及沿江一公里内的化工企业依照相关规定制定“一企一策”,并纳入“关改搬转”管理。加强对楚源集团厂区附近江滩地下水苯胺等重点污染物监测分析,完成地下水污染地块整治修复。

三、完成情况

1.组织各县(市、区)对全市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开展再排查。制定了《荆州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整改工作方案》,制定“一企一策”工作方案,推进落实“关改搬转”工作。

2.编制了《石首市张城垸化工园区提档升级规划》,完成提档升级工作。

3.楚源集团按照“一企一策”完成了7个环保安全提档升级改造项目。

4.中灏科技按照“一企一策”已关闭退出。

5.楚源集团地下水污染地块已完成整治修复。

事项整改已完成。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2日—12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人:张俊,联系电话:0716-8853971)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