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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56)整改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荆州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时间:2026-02-09 14:05

一、反馈问题

养殖尾水污染湖泊水质问题突出,一些池塘养殖尾水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2021年9月,荆州市纪南文旅区组织对27 家池塘养殖尾水进行检测,超标率高达96.3%,这些尾水最终都排入长湖。荆州市公安县崇湖渔场违规占用崇湖湖面作为“尾水净化池”,污染崇湖水质。督察组对“尾水净化池”采样监测发现,其化学需氧量浓度为45 毫克/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 1.25倍。

二、整改目标

以绿色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强力推进纪南文旅区、公安县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切实改善养殖水域水质。2024年12月底前,纪南文旅区实现水产养殖尾水全域治理,公安县崇湖渔场完成 “尾水净化池” 水体生态系统修复,“尾水净化池” 还湖。

三、完成情况

1. 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坚持高位推进。制定《荆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及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就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进行调研督办,高位推动问题整改。二是系统谋划部署。印发《荆州市洪湖水质改善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开展“清渠洁岸•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荆州市湖泊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系统推进全市水生态、水环境治理。三是压紧压实责任。编制《荆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2030),科学界定养殖区、限制养殖区、禁止养殖区,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域滩涂养殖证登记发放工作的通知》,推进水域滩涂养殖证登记发放,目前全市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2008个、面积134.86万亩;印发《荆州市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程长效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各地按照“谁受益,谁维护”原则,加强养殖尾水治理点设施设备运行管护。印发《荆州市碧水保卫战“聚势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明确河湖长巡查履职工作要求的通知》,规范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及联系部门巡查履职,着力开展碧水保卫战四大行动。2025年上半年,市级河湖长巡查出征率100%,市级河湖长联系部门累计巡查92次。

2. 加大纪南文旅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力度。一是摸清水产养殖底数。纪南文旅区31个行政村养殖池塘共计1518个,池塘面积约2.73万亩,其中外排养殖尾水池塘面积2.12万亩。二是实施连片综合治理项目。对汇入董场电排渠的鲁垱村、董场村、徐家湖渔场,以及汇入观涧河的丰收村、岳场村,通过实施鲁垱村养殖尾水治理项目和纪南镇养殖尾水治理工程进行系统整治,覆盖面积分别为1594亩和8187亩。三是开展入湖湿地净化工程。对汇入夏桥河的区域,将九店村、洪圣村等6个村纳入夏桥河人工湿地工程治理,覆盖面积4050亩;对汇入鲁垱河的区域,将鲁垱村、九店村、雷湖村纳入鲁垱河入湖湿地净化工程治理,覆盖面积6730亩。四是强化重点区域制度管控。对汇入龙会桥河流域的朱集村、新桥村、官坪村、雨台村,通过制定管理规程、明确集中排水期监测要求、设立警示标识、严禁垃圾入河等措施实施常态化管控治理,覆盖面积606亩。

3. 实施公安县崇湖渔场“尾水净化池”还湖。一是做好净化池问题整改。公安县先后拆除崇湖渔场“尾水净化池”排水泵站的机电设施,关闭排入崇湖大湖的节制闸;启动尾水净化池围堰拆除工程,拆除围堰260米,实现净化池与崇湖大湖连通。二是实施尾水治理工程。采取“生态沟渠+生态浮床”治理模式,在崇湖渔场实施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程项目,通过种植水生植物和投放滤食性水生生物,对崇湖渔场池塘养殖区域内的8条、总长11公里沟渠进行治理,提升水体自净能力,修复沟渠内水体生态系统。三是建立整改长效机制。编制《公安县生态农业综合种养模式技术操作规程》,指导养殖主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科学化、规范化养殖。

4. 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行为管理。制定《荆州市水产养殖用投入品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切实加强水产饲料、渔药等投入品监管,不断规范水产投入品生产经营行为。2025年,全市出动监督检查人员4500余人次,检查水产养殖主体614个;开展宣教活动31场次,制作各类宣传手册、海报等材料6000余份,印发各类宣教材料8300余份;举办水产养殖技术培训35次,培训水产养殖主体2300余人次;新增快速检测设备47台、快检试剂条3200余个,快速检测黄鳝等重点品种788批次;依法立案查处水产品质量安全案件4起。

5. 加强检测监管。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5年荆州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在全市设置21个监测点开展养殖尾水监测,从目前监测结果来看,养殖尾水排放基本达到《湖北省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纪南文旅区修订完善《纪南文旅区水产养殖水质监测制度(试行)》,进一步明确监测点位、指标、方法及频次,2025年对治理工程进出水水质进行了5次监测,并于12月中旬对夏桥河口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出水口3、董场村出水口进行补充监测,出水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或《湖北省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标准要求。公安县生态环境监测站于2024年10月至2025年6月,连续对崇湖渔场“尾水净化池”周边池塘养殖尾水进行检测,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标准。市农业农村局每年印发《渔业主推技术指南》,积极推广种青养鱼、鱼菜共生、池塘种草虾蟹混养、池塘虾鳜轮养、工厂化循环水、陆基圈养等生态养殖模式。洪湖市、公安县、纪南文旅区等地对高密度养殖、养殖尾水直排等问题,责令养殖主体依法进行了整改。

事项整改已完成。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2月9日—27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督察办反映。联系人:段海祥,联系电话:1817184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