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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反馈意见整改(序号39)完成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时间:2021-01-18 15:13

一、整改事项

四湖总干渠由于沿渠生活污水截污不到位,生活垃圾乱堆乱倒,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等原因,水质全面下降,与2013年相比,2015年新河村断面由Ⅴ类下降到劣Ⅴ类,瞿家湾断面、新滩断面由Ⅲ类下降到Ⅳ类。

二、整改目标

确保水质逐步改善,2020年底前实现考核断面全部达标,其中国家考核的新滩断面达到Ⅲ类水质目标要求。

三、完成情况

1.加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全市所有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在线监测设备已全部安装并接入全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信息系统。2020年8月,县市区乡镇污水治理工作已全部通过省级工作验收。

2.建立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均已制定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市已基本形成从生活垃圾产生到终端处理全过程的城乡一体化系统,城市(含县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全市1553个行政村中有1511个行政村达到“五有”标准,达标率97%。

3.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全市禁养区内累计关停转迁299个规模养殖场、1047个规模以下养殖户。其中,四湖总干渠沿线县市禁养区内累计关停转迁92个规模养殖场、433个规模以下养殖户,非禁养区因场施策推进规范整治。根据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统计,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为87.84%,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4.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2019年,全市化肥使用量(折纯)30.5万吨、农药使用量2.3万吨,较2015年分别减量10.82%、14.81%。全市化肥农药使用量提前一年完成“十三五”减量10%的规划目标。四湖总干渠沿线县市2019年化肥(折纯)和农药施用量分别为16.13万吨、1.26万吨,与2015年施用量17.64万吨、1.45万吨相比,分别减少8.6%、13.1%。2020年,全市已建设减肥增效示范样板32个、面积6.5万亩,建设减药增效示范样板49个、面积14.4万亩。据测算,全市2020年农作物病虫专业化防治率41.7%,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6.6%。

5.四湖总干渠水质实现达标。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监管和水质考核力度,荆州市四湖总干渠水质逐步改善,运粮湖同心队和洪湖新滩2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2019年至2020年连续两年实现水质达标

6.已对督察组移交的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厘清责任,追究到位。

此项整改工作已完成,将长期坚持。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1月18日-2021年1月25日,共7天)向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道文  0716-88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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