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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截至2021年10月2日)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时间:2021-10-03 12:04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HB202109270090

荆州市中石化石油机械四机公司,结构件车间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 喷漆车间没有净化直排。

荆州区

大气

(一)结构件车间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问题
2021年9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荆州区分局对该信访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四机公司结构件车间有少量较大的零部件在焊接作业时,无法进入烟尘吸收装置覆盖区域,导致少量焊接烟气未有效完全收集无组织排放。信访人反映结构件车间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事项属实。
(二)喷漆车间没有净化直排问题
经查,该公司喷涂废气处理设施,在涂装作业时均做到了正常稳定运行。信访人反映喷漆车间没有净化直排事项不属实。

属实

(一)2021年9月28日—29日,市生态环境局荆州区分局委托湖北天欧检测有限公司,对四机公司结构件焊接车间、喷漆车间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根据天欧检委字〔2021〕1576号检测报告显示:焊接车间、喷涂车间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苯系物、总悬浮颗粒物;有组织苯系物、非甲烷总烃均未超过国家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二)四机公司是直属中石化的中央企业,历来非常重视环保工作,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舍得投入。2020年在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积极支持下,成功争取了800万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外加该公司自筹配套资金,总计2500多万元,拟用于开展焊接烟尘及喷涂废气等工艺废气污染深度治理,将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排放标准,有效降低有机挥发性气体排放。治理工程项目现已启动初步设计编制工作,预计2022年12月底可完成建设任务。

已办结

2

D2HB202109270100

荆州市公安县孟家溪镇永新村11组有人养鸭子,将鸭子粪便直排沟渠,污染环境。

公安县

公安县孟家溪镇工作专班到该养鸭场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调查,因目前正值中稻收割时节,周边部分稻田收割后残留有稻谷,养殖户项平为减少养殖成本将养殖蛋鸭散养,部分鸭群进入沟渠造成水体污染。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1. 因地制宜实施整改。为规范辖区畜禽养殖,公安县孟家溪镇畜牧中心为该养鸭场制定“一场一策”达标治理方案。孟家溪镇永新村村民委员会与养殖户项平签订养殖协议,要求其按照达标治理方案尽快完成整改,并保证对蛋鸭进行圈养,不出圈、不入渠;圈养所产生的粪便集中转运至流转土地进行就地消纳,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2. 迅速清洗水渠。公安县孟家溪镇组织村民对沟渠进行清理整治。9月30日完成水渠清洗、石灰消毒,并补充新水。

已办结

3

X2HB202109270093

荆州市监利市监利财政局及芦苇站对辖区(长江外滩芦苇地)围垸几万亩于2015年至2016年对外招商引资,与市财政局芦苇站职工签定其中上洲所庄台组苇地转租730亩,因长江洪涝灾害,受损达280万元。多次找当地财政局芦苇站才得知,外滩围垸几万亩是违法行为。

监利市

其他污染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2020年受灾情况属实。
收到交办件后当天下午,监利市副市长李锋带领市生态环境局监利市分局、监利市财政局、监利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芦苇管理站所辖的上洲所、新建所等地苇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2015年,监利市芦苇管理站通过招标的形式,将上洲所庄台组3300亩苇田,以120元/亩承包给该站职工龚金平等人经营,租赁合同明确规定“未经芦苇站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否则合同无效”。2015年11月,承租人自筹资金对苇田(距离长江边缘最远5公里)进行了改造,并对堤垸进行了重新加固。后经两次转包,2016年10月30日,信访人与他人合伙获得了730亩经营权,其中信访人拥有243亩的经营权。依照原始芦苇站第一租赁合同相关规定,转包经营行为没有得到芦苇站许可。2017—2019三年长江安澜,承租户均有收益。2020年因长江汛情较大,长江沿岸养殖户均遭巨大损失,致使信访人的养殖遭受损失。信访人以该承包地为非法围垸的堤垸为由,要求市芦苇站对其经济损失进行补偿280万元,并多次到监利市财政局、水利和湖泊局及省市信访部门进行上访。监利市信访局、市财政局、芦苇管理站先后多次与信访人进行协调,均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因信访人承包经营属自主行为,是市场行为,与芦苇站无任何法律因果关系。且按照其与龚金平签订合同相关规定“如遇自然灾害洪水淹没或溃堤产生的损失与各级政府及甲方无关”,信访人对承包经营的风险完全清楚,应由信访人自主承担风险。
信访人反映的围垸是否合法的问题是否属实,有待进一步调查。9月30日晚,监利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了芦苇站信访件问题汇报。由于芦苇站历史久远,成因复杂,涉及面广,监利市委决定由监利市财政局组织专班深入全面了解情况,再专题向监利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

属实

针对现场调查发现的问题,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1.妥善协调处理合同纠纷。按照转包合同规定,信访人承包经营属市场行为,监利市财政局将积极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合同纠纷,协调信访人与转租人郑金波协商,由郑金波对信访人遭受的经济损失给予一定补偿。
2.争取灾后生活救助。监利市财政局对信访人水产养殖受损后造成的生活困难,将积极争取市民政部门政策,并给予一定的生活救助。
3.围垸问题专门调查,坚决按照长江大保护的要求整改落实。

阶段性办结

4

X2HB202109270082

荆州市沙市区锣场镇江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偷排白色工业污水,污染环境。

沙市区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即原江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沙市经济开发区群力大道36号,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4210007070225296001P,主要产品为绿色硅烷偶联剂,年设计产能为5.2万吨。经查,该公司排放生产污水和冷却循环水水质目测清澈透明,未出现白色污水;两处现场采样水质监测结果均达到有关标准。该信访件不属实。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偷排白色工业污水问题,情况不属实。江瀚新材料公司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总排口排放的废水水质目测清澈透明,未出现白色污水。通过查阅3日内的水质在线监测数据,公司日均废水排放量约350吨,预处理后的水质达到与申联公司约定的污水接管标准。公司厂界北侧雨水排放口排放的冷却循环水水质目测清澈透明,未出现白色污水。经过查阅3日内的水质在线监测数据,公司日均冷却循环水排水量约320吨,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允许排放标准。
(二)关于废水污染环境问题,情况不属实。9月28日,工作专班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湖北天欧检测有限公司),在江瀚新材料公司的废水总排口、雨水排放口等两处进行现场采样。监测结果表明,该公司两处现场水质均达到有关标准。

不属实

一是督促江瀚新材料公司进一步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环境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加大现场环境执法巡查频次力度,一旦发现环境问题,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已办结

5

D2HB202109270066

荆州市荆州区东环路荆州胸科医院违规扩建医院污水处理站,建筑施工噪声扰民;其通风设备直接对着护城河畔居民区生活楼。

荆州区

噪音

(一)荆州胸科医院违规扩建医院污水处理站问题
根据9月15日交办件的调查处理情况,信访人反映违规扩建医院污水处理站事项不属实。
(二)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
2021年9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荆州区分局委托湖北天欧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建设工地昼间、夜间建筑施工场界噪声进行了采样监测。根据该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天欧检委字〔2021〕1577号)表明:荆州市胸科医院新建住院部项目工地建筑施工场界夜间噪声1#场界外北面1m处60dB、2#场界外西面1m处65dB、3#场界外南面1m处64dB,均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最高允许排放限值。信访人反映建筑施工噪声扰民事项属实。

属实

根据中共荆州市委、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荆发〔2017〕16号)文件规定,市生态环境局荆州区分局向荆州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书面移交了关于荆州胸科医院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的问题线索。2021年9月30日,荆州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依法对该工地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严格作业时间(22:00 — 6:00严禁作业)。

已办结

6

D2HB202109270044

城投在荆州市沙市区开发区月堤路1号盐卡码头附近堆沙,起风时扬尘严重影响居民生活。附近200米处还有火车道和碎石场噪音扰民。

开发区

大气

信访人反映“城投在荆州市沙市区开发区月堤路1号盐卡码头附近堆沙,起风时扬尘严重影响居民生活。附近200米处还有火车道和碎石场噪音扰民”的情况属实。
(一)月堤路1号盐卡码头附近堆沙,起风时扬尘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调查情况
经调查核实,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月堤路1号盐卡码头附近堆沙的场地为湖北大田化工有限公司临江路特一号国有建设用地地块,面积为176797.75平方米(约265亩)。2020年3月18日,由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并对该地块地面建(构)筑物进行了拆除,现状为净地。目前由荆州市城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市城发集团下属子公司)用作砂石料堆场,堆存防汛用砂石料约5000方。因未严格落实防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堆存的砂石料进行全覆盖管控,导致起风时扬尘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二)火车道噪音扰民的调查情况
经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火车道为荆沙铁路沙市南站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配送站专用线,全长10公里,沿线途径长江艺术过程学院和窑湾还迁小区。因该路段内设有一处有人看守道口,机车需在接近道口时鸣笛与道口看守人员进行呼唤应答,确保道口安全。且该路段处于曲线路段,司机瞭望视线不足,为防止出现列车与行人相撞事故,机车必须采取鸣笛的方式,提示行人下道,确保安全。故而机车鸣笛产生的噪声对沿线的长江艺术工程学院和窑湾还迁小区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另外机车行进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也会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三)碎石场噪音扰民的调查情况
经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现场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噪音扰民的碎石场为荆州市荣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生产设备振动筛、洗砂机在机制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因该公司近期停产,故未能进行噪声监测。

属实

(一)2021年9月30日,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支队责令荆州市城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严格落实防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于2021年10月10日前完成砂石料的全覆盖,消除对周边环境的扬尘污染。
(二)2021年9月30日,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函告荆州地方铁路管理局,要求采取措施减少荆沙铁路沙市南站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配送站专用线机车鸣笛和行进对沿线居民造成的噪声影响。荆州地方铁路管理局采取的措施如下:
1.减少货运机车夜间运行班次。2.加快荆沙铁路沙市南站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配送站专用线铁轨更换进度,减少机车行进噪声,预计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2021年9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责令荆州市荣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于60日内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2021年10月10日前对主要产噪设备振动筛、洗砂机加盖遮挡,消除噪声污染。

已办结

7

D2HB202109270043

荆州市监利县湖北台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铝灰车间未安装氨气收集系统,存在环境安全风险,危废仓储防腐防渗未达标,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监利市

大气

经调查,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信访人反映的湖北台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华中生态铝示范产业园孝贵路8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21023MA49E5YRXY,主要从事铝渣、铝灰、铝污泥、氧化铝、铝锭、炼钢促进剂、耐火材料生产加工及销售。该公司总占地面积33342m2,包括一栋10379m2危废仓库、一栋4800m2生产车间、办公楼、综合楼及门房与配电房等。
项目名称:铝灰渣及铝污泥循环再利用项目。该项目于2021年4月15日由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荆环审文〔2021〕25号。整体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一、二期各建设一条年产能为3万吨铝灰渣及铝污泥循环再利用生产线,总产能为6万吨/年,一期将于2021年10月投产试运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核发,编号为:S42—10—23—007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1年7月9日在监利市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备案号:421023—2021—004—L。排污许可证正在申请中。
主要生产原料:铝灰渣、铝集尘灰(危险废物名录代码分别为321—026—48、321—034—48)。
主要产品:α型煅烧氧化铝(耐火材料)、铝锭等。
生产工艺:铝灰渣的破碎分离主要通过机械研磨后,铝颗粒受力延展开留在筛上,杂质与氧化铝被研磨成很细的颗粒被筛下或被风机抽走后分离收集,筛上收集的铝颗粒送入双室炉熔化,利用铝液的流动性回收金属铝。筛下的氧化铝粉末和集尘铝灰一起添加专利配方通过高温氧化生产耐火材料α型氧化铝,铝污泥在投料仓内添加专利配方充分混合后进入旋转窑高温氧化制成耐火材料α型氧化铝,均作为耐火材料原料外售。
主要污染源:双室炉、保温炉、旋转窑产生的高温烟气及冷灰处理机废气;原料仓库产生的氨气。
主要污染防治设施:双室炉、保温炉、旋转窑产生的高温烟气及冷灰处理机废气经急冷塔+SCR+滤筒除尘+活性炭纤维吸附+碱液喷淋装置+通过25米高的P1排气筒排放;球磨、双室炉、旋转窑进料及微筛分、氧化铝产品出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的P2排气筒排放;原料仓库产生的氨气经氨废气回收系统进行收集处理。

不属实

1.该公司未投产。该公司在试运行期间,市生态环境局监利市分局会邀请省专家现场指导。
2.该公司建有氨废气回收系统,用于对原料仓库内产生的氨气进行收集处理,且生产车间内配备氨气浓度监测预警装置。
3.原料仓库及生产车间建设时均严格按照防渗要求采用HDPE防渗膜及土工布进行防渗漏施工,整体防渗区域于2021年4月底根据防渗漏施工要求完成并由监理方出具防渗漏施工监理报告,有影像、图片资料等证明材料。

已办结

8

D2HB202109270029

荆州市洪湖市汊河镇汊河村水乡食品厂内建砂厂,噪音灰尘扰民,影响环境。

洪湖市

大气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经调查核实,不属实。2021年9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汊河镇等单位组织工作专班现场调查核实。通过现场查看、走访,信访人反映的院内未发现建有砂厂;没有机械设施作业及工业噪声扰民的情况;院内暂存的块状建筑垃圾防尘网覆盖完好,无裸露外泄的情况。

不属实

洪湖市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洪湖市政府副市长周智虎现场督办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一是责令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汊河镇组织专班对反映问题进行核查。二是汊河镇已督促产权人和承租人加强管理,做好院内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已办结

9

D2HB202109270018

监利县财政局芦苇站五个所都位于长江边上,所里面均有畜禽养殖,破坏生态环境。

监利市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收到交办件后,监利市副市长李锋即刻带领市生态环境局监利市分局、监利市财政局、监利市农业农村局等主要负责人,对监利市财政局芦苇管理站所辖的上洲所、南门所、新建所、中洲所、下洲所等5个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5个所均没有发现畜禽养殖场。

不属实

强化全市畜禽养殖管理。

已办结

10

D2HB202109270005

监利县周老咀镇施家一组到双鸣村老河,河道淤塞,水流不通,希望相关部门清理河道。

监利市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1.原监利市老台村老河全长902米,其河道与监新河相连,水流通畅,水面有部分水草、漂浮物,河道中有树枝。
2.千米渠全长1824米,河道中有水草和杂物。

属实

针对现场调查发现的问题,监利市政府已责成市水利湖泊局、周老嘴镇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责任,分解任务。组织周老嘴镇河湖长制专班和老河所属双鸣村干部召开专题会议,分解任务,压实责任。2.以奖代补,开展河道整治。按照属地原则,对排查出来的原双鸣村老河2公里河道清理实行以奖代补,进行全面清理,十天内完成整改工作。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设立河湖长制公示牌,聘请保洁员常年进行保洁,确保水系通畅。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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