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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九批)
信息来源:荆州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时间:2024-06-05 16:32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九批        2024  6  5 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D3HB202405260051荆州市沙市区岑河镇莲花渠源头和南北渠交界处河堤植被被破坏用于修建房屋,陈河修建的排污设备形同虚设,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均排到莲花渠,导致水体发黑。沙市区(一)关于“莲花渠源头和南北渠交界处河堤植被被破坏用于修建房屋”的问题,情况不属实。莲花渠源头和南北渠交界处,正在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施工,在铺设污水管道的过程中,因施工需要对渠顶部分地面进行开挖,待管道铺设完成后将进行回填并恢复渠顶草皮。
(二)关于“岑河修建的排污设备形同虚设”的问题,情况不属实。岑河镇污水处理厂于2018进行了升级改造,2023年度岑河镇集镇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省住建部门要求。岑河镇污水处理厂收集的生活污水通过处理达到1类A标准后排放至南北渠,进出水口均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设备数据与省住建部门联网接受实时监督。目前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良好,各项进出水指标均为正常值。
(三)关于“生活污水排到莲花渠”的问题,情况属实。莲花渠上游有部分居民区及中小服装厂存在雨污管网缺失、雨污管道错接漏接、老旧污水管道破损渗漏等问题,造成部分生活污水混入雨水管道直排莲花渠。
(四)关于“工业污水排到莲花渠,导致水体发黑”的问题,情况不属实。岑河镇针纺织工业园绝大多数企业的生产过程不产生工业污水。岑河镇对辖区内所有企业生产车间进行地毯式摸排,共计排查出涉水企业(含小作坊)26家,对排放不合格的2家印染企业、1家洗涤用品灌装企业及16家小作坊进行了关停,引导关停企业搬入具备工业污水处理条件的工业园区或转型发展;剩余7家企业:希阳饮品企业正在进行水质检测;天宇汽配已建设专用排污管网;荆广石材改造升级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网;食在荆楚生产鱼糕,季节性生产,目前停产;德力兴已接入岑河镇污水管网;天艺彩印修建沉淀池,废水转运至申联污水处理厂,做好台账管理;岑顺建材搭建封闭式厂房,室内堆放砂石料,修建沉淀池,废水循环利用。根据水体监测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莲花渠水质为Ⅲ类,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今年4月28日莲花渠水体最新监测数据不属于黑臭水体,但未达到三类水体标准。目前没有工业污水排入莲花渠,且莲花渠水体颜色正常,不存在“工业污水排到莲花渠,导致水体发黑”的问题。
属实一是全面实现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污水经过企业初步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
二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督,有效处置,杜绝污水直排莲花渠,造成水体污染。
完善雨污管网设施。自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启动以来,岑河镇采取工程措施,对莲花渠上游片区雨污管网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拟新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7234米,新收集859户居民住宅污水,新收集108家企业厂区生活污水,目前污水主管道已完成铺设,支管网正在接入,预计将在今年9月全面完工,届时将彻底解决莲花渠上游生活污水直排问题(附件4)。阶段性办结
2D3HB202405260050荆州市经济开发区窑湾分场湖北兆晨商贸有限公司(原址为黄港村福利院),其锅炉烟囱排出大量黑色烟尘,有刺鼻异味。沙市区大气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经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公司30万件内衣/年生产项目属于14大项纺织业第28子项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176*,属于免于办理;排污许可证属于登记管理,目前还未办理。
该企业安装有1台0.1t/h蒸汽发生器,主要是给整烫工段提供蒸汽,确实排出少许刺鼻烟气,5月27日上午经村委会反映有村民投诉后,该企业立即停运。当天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等待蒸发器维护工维护检修,蒸汽发生器未及时维护,炉膛内存有大量积尘,正常运行状况下,虽然安装有水磨除尘设施,但由于积尘较多,无法达到最佳处理效果。经询问企业负责人,该蒸汽发生器是在2023年底安装的,以前采用电供热的方式,由于线路承载能力不足,引发跳闸,便改成生物质蒸汽发生器。
属实将生物质蒸汽发生器更换为使用清洁能源的蒸汽发生器,杜绝烟气扰民的现象发生。一是立行立改,消除隐患。2024年5月28日,该企业已购买安装电加热蒸汽发生(附件1),生物质蒸汽发生器已停用,排烟管道已截断,当天晚上电加热蒸汽发生器安装完毕。
二是加强监管,严格执法。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沙市区分局及岑河镇将强化对该单位的日常监管,定期巡查,严禁该单位生物质蒸汽发生器恢复运行,如发现生物质蒸汽发生器恢复运行,将立即组织第三方检测人员进行检测,发现超标排放的行为将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以上整改方案,属地政府、当事企业邀请了周边居民现场查验,市民表示满意。
下一步,沙市区将持续开展工业企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排查,深入查找企业存在生态环境问题,逐项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已办结
3D3HB202405260046荆州市沙市区和江陵县交界处的福兴码头、同盛码头、跃进码头:1.运输砂石料和水泥的车辆未做密闭,运输时造成扬尘污染。2.运输船卸货、装货时未密闭,作业时造成扬尘污染。3.投诉人认为这3个码头违反长江大保护要求。沙市区、江陵县大气,其他污染(一)关于运输砂石料和水泥的车辆未做密闭,运输时造成扬尘污染的问题,情况属实。码头对运输车辆进出有严格的规定程序,装载货物的车辆如未采取密闭措施的,无法完成货物过磅并取得出门磅单,同时安排有现场巡检人员进行监督。运输的水泥均是散装水泥,由密闭的罐体运输车辆进行运输,采用负压收尘装货当天检查没有发现车辆未做密闭的情况。江陵县宝莲港务有限公司(跃进码头)因经营状况原因未进行生产作业(5月10日至今日每周只有1—2艘船卸货),公司门房管理制度只针对无出门证车辆禁止放行,没有针对未密闭车辆问题进行规定,导致门房人员看到出门证就放行,没有起到门禁监管的作用,导致部分运输砂石料未密闭车辆驶出码头,造成扬尘污染的问题。
(二)关于运输船卸货、装货时未密闭作业时造成的扬尘污染的问题,情况属实。船舶进港作业散装货物时,所有来港船舶卸货时棚架严禁完全敞开,企业采取货物卸到哪里棚架开到哪里的措施,严禁一次性揭开全裸露作业。荆州市福兴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港口作业时使用的是收尘料斗,应无粉尘逸出,但可能存在作业时操作工未及时开启收尘装置导致扬尘发生。荆州市同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业时使用的是雾炮除尘装置,但可能存在作业时操作工未及时开启雾炮装置导致扬尘发生。江陵县宝莲港务有限公司装货以吨包粮食、网兜大米为主,货物采取封闭包装,运输车将货物运到码头平台,采用门座式起重机吊入船仓,未有扬尘产生;且跃进码头作业时使用的是全场喷淋除尘装置和洒水车抑尘,装卸货物时码头严格按照要求开启全场喷淋除尘装置,公司安排洒水车全天进行喷洒减少扬尘的产生,喷洒后的水由管网统一收集后经公司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再循环自用。
(三)关于码头违反长江大保护要求的问题不属实。三家企业根据项目建设环保批复文件要求,积极响应长江大保护政策,制定了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成立了工作专班,在装卸作业货物过程中,其作业工艺严格按照各项环保措施落实,目前码头各类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并且三家企业均购置了洒水车,在码头全天洒水降尘以减少作业扬尘对环境的污染。
属实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督促码头企业落实环境污染防治各项举措,保护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一)立行立改,消除根源。一是要求企业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运输车辆管理机制。在码头内运输砂石料和水泥的车辆,必须做好密闭措施,才能过磅并取得出门证,实行全封闭运输,严防此类情况发生,立即整改,长期坚持。二是要求两家企业进一步做好现场作业人员培训及来港船舶作业管理和沟通,防止船舶作业过程中造成扬尘污染,立即整改,长期坚持。三是督促企业加强职工教育培训,落实现场管理指挥人员,确保严格按照作业装卸规程作业,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二)举一反三,全面整改。虽然这次反映的是这两个企业的问题,但是沙市区将对辖区所有港口企业进行全方位检查,逐一排查环保问题,坚决把可能出现的环保风险降到最低。江陵县交通运输局将采取上门、电话提示等方式对全县港口企业进行宣传,并督促全县港口企业完善环保规章制度,确保严格按照港口装卸规程作业。
已办结
4D3HB202405260039荆州市沙市区盐卡砂石料码头,重载车在运输砂石料过程中造成扬尘污染。沙市区大气5月27日15时到盐卡码头开展调查核实,现场没有发现现场运输砂石料,没有扬尘,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关于“沙市区盐卡砂石料码头,重载车在运输砂石料过程中造成扬尘污染”的问题。运输砂石料的车辆均为社会车辆,码头对运输车辆进出有严格的规定程序,装载货物的车辆如未采取密闭措施的,无法完成货物过磅并取得出门磅单,同时安排有现场巡检人员进行监督。但不排除在门房交接班时间或个别门房人员疏忽大意,导致个别运输砂石料的车辆出现未密闭情况,没能及时制止而产生了扬尘现象的发生,没有引起足够警醒反映出现场作业人员的环保意识不够强。所有出港散货运输车辆均有登记台账。经询问相关工作人员,确有个别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产生扬尘。
属实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督促码头企业落实环境污染防治各项举措,保护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一)落实企业责任,消除源头隐患
荆州港盐卡集装箱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于2024年1月2日制定《荆州盐卡集装箱有限公司环境管理制度》、2024年1月13日制定《荆州港盐卡集装箱有限公司散货作业现场扬尘管控及运载车辆撒漏措施方案》,工作人员到盐卡码头现场对企业进行督办整改,要求企业按照环境管理制度和扬尘管控措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盐卡码头扬尘污染管控措施。一是对盐卡港区及作业场所加大洒水频次,二是加强港区道路及主要出口通道的洒水降尘。
(二)开展举一反三,全面查漏补缺
沙市区将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继续加强对扬尘污染的防治工作,督促辖区内作业码头及港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改进相关设施和措施,确保码头装卸作业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建立港口码头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不断提升长江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已办结
5X3HB202405260015荆州市监利市白螺镇工业园玖龙纸业湖北有限公司,以政府名义盗采长江江沙,违法建设码头、占用长江岸线,该厂还将生产污水直接暗排长江。监利市水,生态(一)关于以政府名义盗采长江江沙事项不属实。湖北省水利厅下达《关于监利市玖龙纸业(湖北)有限公司场地平整长江河道吹填采砂的批复》等文件,均有采砂许可证编号。该公司约需297万m³土方(折合445.5万吨),主要用于地基填筑。截至目前累计批复总控制开采量478.5万吨,实际开采340.1505万吨。
(二)关于违法建设码头事项不属实。信访所述码头位于白螺镇工农村长江中游左岸荆州港监利港区白螺作业区白螺物流港一期工程项目,该项目于2021年12月20日开工建设,11月2日通过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有排污许可证。一期工程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已完成,于2023年7月27日进行了网上公示,9月25日完成建设竣工验收。码头办公生产生活及船舶各类生活垃圾、污水、统一交由第三方公司处理。
(三)关于占用长江岸线事项不属实。信访所述非法占用长江岸线问题实际是荆州港监利港区白螺作业区白螺物流港一期项目工程,该项目对应于洪监长江干堤桩号535+500,经各部门审批批复,项目已完成。交通运输部、岳阳海事局、荆州交通局、监利发改局、长江委、湖北省下达了通航意见、项目建设等意见和批复。该项目为监利市丰盈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荆州港监利港区白螺作业区白螺物流港专用码头。
(四)关于生产污水直接暗排长江事项属实。1.达标排放情况。该公司按环评批复要求建设一座处理规模为6万m
³/d污水处理站,厂内总排口按规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国家系统联网。通过查阅在线监测设备平台发现自正式联网运行以来,共出现113次小时值数据超标,但未出现日均值超标情况。小时值超标情况,已根据规定标记处理。2024年5月12日下午对该公司废水排放口取样监测,数据显示属达标排放。2.污水排江口情况。该公司废水经过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之后,通过集中排水管道入江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入河排污口类型为工业废水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采用管道+消力池排放入江。玖龙公司生产污水排入长江,但属于达标排放,该信访事项属实。
属实督促帮扶指导企业加强问题整改;压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鉴于玖龙纸业(湖北)有限公司废水出现的小时值超标情况,该公司已按规定予以处理,但存在设备不稳定,超标次数较多情况。对此,监利市人民政府已责成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监利市分局与监利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加强对玖龙纸业(湖北)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问题整改,压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厂区环境保洁,优化治污工艺,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减少异常情况出现,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目前根据查阅在线设备数据未发现超标小时值情况,企业已整改完成。阶段性办结
6D3HB202405260019荆州市石首市高岭镇多子桥村一组徐言山养鸡场,离居民区50米左右,异味扰民。石首市大气,水1.关于石首市山林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离居民区50米左右的问题属实。2024年5月27日调查专班到现场检查,该合作社共有鸡舍5栋,一面紧邻居民区,距离居民区最近的1栋鸡舍24.6米,现已闲置,其他三面和粪污收集池和沼液储存池旁边是农田。
2.关于石首市山林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异味扰民的问题属实。因市场原因,该合作社现存栏4300只青年鸡,只有1栋鸡舍(距离居民区65.5米)在使用,其余4栋已闲置,预计出栏时间3个月。其产生的养殖废弃物排放到粪污收集池(距离居民区约102.3米),现场未发现污粪漫溢的情况。2024年2月因雪灾导致粪污收集池顶棚垮塌,至今未维修。粪污收集池内存有大量的粪污未清理,有异味产生,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属实有效解决养殖污染问题,督促其妥善处置粪污。1.生态环境部门督促石首市山林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立即将粪污进行清运,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2024年5月29日,对存放的污粪进行清运,预计2024年6月7日清理完毕。
2.高陵镇政府、农业农村部门指导、督促该合作社在六月底前,完成4300羽青年鸡的转运工作。
阶段性办结
7D3HB202405260008荆州市监利市棋盘乡桐梓湖是保护湿地,被当地政府承包出去后,在湖中间(胜利大院附近)种植菜藕,投肥对水质影响很大。监利市(一)监利县棋盘乡桐梓湖是保护湿地,被当地政府承包出去后,在湖中间(胜利大垸附近)种植菜藕事项属实。经现场调查,2022年4月,监利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胜利大垸国有湿地资产划转给市城发集团管理,2022年12月监利市政府致函省林业局,请求在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胜利大垸开展湿地资源合理利用项目获批复。2023年2月城发集团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积极盘活胜利大垸国有湿地资产,对“洪湖退垸区胜利大垸湿地生态种植经营权”进行网络公开拍卖,2024年2月8日湖北桐梓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601万元(第一、二年租金)成功竞标胜利大垸湿地生态种植经营权,租期8年。2024年3月,由桐梓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监利市政府文件要求,对湿地区域3000亩进行菜藕种植。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二)投肥对水质影响很大事项不属实。经现场调查,3000亩种植区域土质肥沃,淤泥深度达到1米左右,菜藕种植区域从2024年3月10日开始种植至今没有进行投肥。此事项不属实。
属实对菜藕种植区域进行编号登记管理;督促菜藕种植区域严格执行省级批复要求;定期开展巡查与监测,做到清洁种植。鉴于信访人反映的问题,监利市责成市城发集团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规范管理。加强对湿地菜藕种植区域统一管理,对该公司承租经营的区域进行编号登记(5月31日前)。
二是跟踪监督。对该公司莲藕种植区域进行跟踪监管,严格执行省林业局湿地生态种植批复报告要求。
三是履行合同。督促该公司严格履行合同各项协议,一旦发现有违规投肥行为,及时报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并追究该公司违约责任。
四是加强巡查。定期对生态种植区域开展巡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生态种植区域进行水质监测。
阶段性办结
8X3HB202405260002荆州市监利市容城镇滨江未来城旁边民心食品厂为一家生猪屠宰场, 每天都有气味排出,特别是夏天。据了解,该厂至今未取得环评报告,无排污许可证。当地部门2019年要求该厂搬迁,但五年多以来,该厂并未搬迁且一直经营,影响居民生活。监利市水,大气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此信访件属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复举报件。2024年5月23日,专班人员赴现场调查,该公司正在生产。该公司生产废水经集污池收集后,抽入一体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排入三级沉淀池。
(一)每天有气味排出,特别是夏天事项属实。该公司东侧紧邻居民区、南侧为长江干堤、西侧为滨江未来城小区(距离约200米)、北侧紧邻江城南苑小区。现场存在臭气,特别是夏天气温高,存在臭气加重现象,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经调查,产生臭气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生猪待宰猪舍的粪污;二是污水处理站臭气。前期已要求该公司整改,防止臭气外排,影响居民生活。该公司已对待宰猪舍窗户进行密闭并加装隔音板,对纳污水沟进行覆盖;对污水处理站进行遮挡。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已于2024年5月29日安排第三方公司进行采样。
(二)未取得环评报告事项属实,无排污许可证事项不属实。该公司于2020年6月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有效期5年。生猪屠宰项目按要求应该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企业成立于70年代,2003年进行改制(由国有改为私有),后由于土地性质原因及周边陆续建成居民小区,无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三)当地部门2019年要求该厂搬迁但五年多以来,该厂并未搬迁且一直经营,影响居民生活事项属实。2020年8月26日,监利市农业农村局建议监利市政府对该公司进行整体搬迁。2021年12月来,监利市政府多次组织监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利市农业农村局、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监利市分局、监利市经济开发区、容城镇分别在红城乡、毛市镇、朱河镇、容城镇进行踏勘选址,因市政府与该公司沟通出现分歧,没有达成一致,导致搬迁一直搁置。该厂未搬迁且一直经营,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信访投诉,反映噪声和臭气扰民问题,影响居民生活属实。
属实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强化巡查与监管频次,做到违法必查,消除环境问题;尽快完成选址;督促按时易地搬迁重建。一是对该公司产生臭气的待宰猪舍和污水处理站密闭性进行检查,防止臭气不外排(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针对天气炎热气温高,采取喷雾及加药除臭,减少臭气外排(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二是责成监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局尽快为该公司选址(10个工作日完成);三是督促该公司易地搬迁重建(因建设周期,2025年12月31日完成);四是强化巡查,责成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监利市分局加大对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管频次,确保其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则立案查处。阶段性办结
9D3HB202405260005荆州市江陵县三湖农场一分厂4组仅有的一家大型养猪场,距离居民太近了,异味扰民,污水排到曾大河。江陵县大气,水(一)关于“一分厂4组仅有的一家大型养猪场,距离居民太近了”问题不属实。养殖区距离一分场四组居民515米,根据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2022年修改为“保持必要的距离”。故“一分厂4组仅有的一家大型养猪场,距离居民太近了”问题情况不属实。
(二)关于“异味扰民”问题属实。该企业通过2018年生猪育繁推一体化建设项目(重新种猪繁育场改扩建工程)对重新种猪繁育场2栋猪舍进行全面新建,相关设备一直以来运行正常。按照《湖北三湖畜牧有限公司生猪育繁堆一体化建设项目(重新种猪繁育场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1.3.3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二项臭气浓度:“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GB18596-2001)中表7要求,猪场臭气浓度标准见表1.3-8,臭气浓度标准值为70无量纲”。经检测:厂界最高臭气浓度值为42无量纲,低于臭气浓度标准值70无量纲,检测结果未超标。虽已达标但还是有排放量,可能会扰民,“异味扰民”问题情况属实。
(三)关于“污水排到曾大河”问题不属实。该企业养殖区域距离投诉举报所诉曾大河150米,前期经过农业畜禽专班多次踏勘探查未发现企业铺设暗管等行为,因此企业不具备将污水排入曾大河条件。养殖场粪液经过厌氧发酵池发酵后进入贮存塘,沼液用于周边500亩灌溉田进行综合利用。故“污水排到曾大河”问题情况不属实。
属实加强对养殖场监督管理。在养殖场监管重点区域及周边安装全天候监控设备,纳入三湖管理区监控平台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对除臭设施运行加强监管,并定期开展气体检测,防治再次出现臭味扰民。1.开展环境整治。对生产区外雨水沟进行清理硬化,对场区内卫生进行清理。
2.接受群众监督。拆除生产区外围围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加强监督管理。在养殖场监管重点区域及周边安装全天候监控设备,纳入三湖管理区监控平台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对除臭设施运行加强监管,并开展气体检测。预计2024年6月1日前完成。
目前已完成生产区外雨水沟清理、沟渠硬化、场区内卫生清理、环保区外围围栏拆除工作。
已办结
10D3HB2024052600021.荆州市洪湖市新滩镇狄张口村路边有一个养鸡场(不知名),异味扰民。2.北周村附近三公里内有一个养猪场(不知名),异味扰民。3.新滩镇工业园区长利玻璃厂长期偷排污水。洪湖市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此事项与本轮交办件内容重复。
(一)“荆州市洪湖市新滩镇狄张口村路边有一个养鸡场(不知名),异味扰民”事项属实。5月20日现场发现该养殖场对干粪棚(收集池)未进行封闭处理、周边路面有鸡粪遗留痕迹,现场有少量气味问题。5月27日现场发现该养殖场对干粪棚(收集池)未进行封闭处理、周边路面有鸡粪遗留痕迹,现场仍有少量气味问题,正在落实整改。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二)“北周村附近三公里内有一个养猪场(不知名),异味扰民”事项属实。现场检查发现,洪湖市殷实佳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场区东侧、西侧、北侧均为农田,南侧为鱼塘,不在洪湖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内。该社养殖废水通过场内管道输送到沼气池,沼渣沼液转运至北洲村还田利用,干湿分离后的干粪存储在封闭场所堆积,定期由洪湖市燕子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转运制肥。但发现存在沼气池覆膜不严实,猪舍风机排风处及粪渣存放点密封不够产生少许异味等问题。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三)“新滩镇工业园区长利玻璃厂长期偷排污水”事项不属实。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磨边清洗废水、纯水清洗废水,锅炉冷却水。磨边清洗废水和纯水清洗废水,分别经磨边水循环系统和纯水循环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锅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新滩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对该企业内部雨污管网进行全面排查,企业内部管网实行雨污分流。厂区外围市政雨污管网进行排查,发现厂区周边环园路除该企业指定的雨污水接户井以外,其余的雨污水接户井均无管道接入。对污水总排放口分别按照监测频次要求进行了三次水质采样,检测结果均符合市政污水管网纳管标准,根据现场排查情况及检测显示该企业不存在偷排污水情况。信访对象反映问题不属实。
属实对养鸡场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全方位清理,对鸡舍后鱼塘及周边沟渠进行清理,粪棚(收集池)进行全封闭处理。留存的粪便进行清运,在饲料中添加养鸡专用复合益生菌来降低鸡粪臭味,彻底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对养猪场饲料进行改良、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污染处理设施的维护,强化运行的监管,粪污的综合利用,彻底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雨污分流制度,强化生态环境日常巡查监管,信息公开,加强生态环境宣传,确保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一)荻障口村养鸡场
1.将干粪棚(收集池)进行全封闭处理。5月23日已完成封闭措施。
2.联系清运公司将干粪棚(收集池)留存的粪便清运,5月28日已清理完毕,后期将及时予以清运。
3.对场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全方位清理,现已对场区内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扫并持续保持整体卫生,已整改完毕。
4.对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整治,保持周边沟渠清洁,调用机械对鸡舍后鱼塘及周边沟渠进行清理,自挖沟渠已填平,5月23日已完成。
5.指导养鸡场在饲料中添加养鸡专用复合益生菌来降低鸡粪臭味,已开始采购复合益生菌,5月26日开始投入使用。
(二)北洲养猪场
1.在饲喂过程中添加有益菌群,可有效降低养殖废弃物的产生,从而减少废气产生,风机端加装除臭湿帘,降低臭味。已完成整改。
2.做好固液分离,同步做好粪渣存放点、覆膜沼气池等区域的密闭巡检工作,避免废气四处传播,并配套沼气燃烧设备。已完成整改。
3.做好粪渣定期外运做资源化利用,覆膜沼气池中的粪水及时外运做资源化利用,避免粪水、粪渣堆积发酵产生更多废气扩散。
(三)长利玻璃有限公司
1.定期对新滩园区所有企业特别是涉水企业做好日常排查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严禁工业废水通过雨水口进入管网后直排入河。
2.督促长利玻璃有限公司继续落实环保措施,做好周边职工、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群众满意度。做好信息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共同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治理工作局面,并将长期坚持。
阶段性办结
11D3HB202405260001荆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技路特1号荆州市荣盛物流有限公司3号库出租给私人工厂,排放的白烟异味扰民。经开区大气2024年5月27日,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交办件事项进行了现场调查。荆州市荣盛物流有限公司位于荆州市泛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院内,2021年,荆州市泛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将3号仓库出租给荆州市高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从事陶瓷颜料生产,租期三年。荆州市高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1002MA4F0J9E19,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和未办理排污许可证。
2023年2月18日,荆州市高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3号仓库内建设陶瓷颜料生产线,5月开始调试。因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醋酸异味扰民被群众投诉。2023年5月,荆州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会同鱼农桥街道对荆州市高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用电装置和生产设施进行了查封,并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2023年8月,该公司2号车间的设备全部拆除;3号车间被法院查封,不具备生产条件,排放的白烟异味扰民问题已经解决。经走访厂区其他公司的留守人员,答复是2023年5月以来,该公司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属实加强对散乱污企业的排查整治力度,切实减少散乱污企业对环境的影响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将继续加强园区“散乱污”企业的排查整治力度,确保辖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