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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五批)
信息来源:荆州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时间:2024-06-11 18:30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五批        2024  6  11 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X3HB202406010033荆州市沙市区荆州港木沉渊港区跃进码头“批建不符”,初步设计及施工设计方案中未涉及现有的“粮食装船机”设备,且环评报告中未将这套设备所产生的污染纳入,无设备污染防控措施。江陵县其他污染(一)关于码头“批建不符”的问题。该公司码头项目于2019年5月11日完成整体竣工验收并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后正式运营。因疫情过后整体实体经济下行,导致该公司主营的矿建材料装卸业务下滑严重。为解决困境拟投资增加装卸货种及设备,开拓粮食装卸业务。扩建项目于2023年8月22日取得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颁发的备案证,于2023年11月编制了《关于宝莲港务增加装卸货种及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1月10日取得荆州市生态环境局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江陵县宝莲港务有限公司宝莲港务增加装卸货种及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于2023年12月编制了《荆州港木沉渊港区江陵跃进综合码头改扩建工程施工图报告》,于2024年5月10日取得了江陵县交通局关于《荆州港木沉渊港区江陵跃进综合码头改扩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审查的批复》。
该公司根据相关批复内容进行项目推进,但因经营困难,流动资金出现问题,申报的在2#泊位增加一台轨道式移动式吸粮机(信访件中提到的粮食装船机)暂时未建,故关于“批建不符”情况不属实,但“批而未建”情况确实存在。
(二)关于初步设计及施工设计方案中未涉及现有的“粮食装船机”设备且环评中未将这套设备所产生的污染纳入。该公司改扩建项目一阶段施工图报告中已将新增移动式吸粮机(问题中提到的粮食装船机)纳入,并在《荆州港木沉渊港区江陵跃进综合码头改扩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审查的批复》第一项关于总平面布置中,明确批复可以在鄂发改审批(2023)1098号文批复的总平面布置的基础上,在2#泊位新装备一台2000t轨道移动式吸粮机。在2023年11月该公司编制的《宝莲港务增加装卸货种及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明确将在2#泊位新装备一台轨道移动式吸粮机及装卸工艺进行了阐述,此报告表于2023年11月10日取得荆州市生态环境局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颁发的审查意见。故信访反映该情况不属实。
(三)无设备污染防控措施。该公司申报增加的吸粮机及卸船机设备均为封闭式装卸设备且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装卸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且此项内容在2023年11月编制上报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第二部分建设内容中2.3.8.1扩建项目新增环保工程第二项废气项目第4条进行了阐述。故“设备无污染防控措施”的情况不属实。
属实加强对码头建设项目的监管,减少装卸运输货物中扬尘现象的产生。针对上述情况,工作专班要求宝莲港务有限公司落实项目建设及验收制度。具体措施如下:
江陵县宝莲港务有限公司提出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经济下行,整个市场业务均在下降,为保企业正常运转、保障员工的工资,企业资金困难,暂缓建设轨道移动式吸粮机。等市场情况有所好转,再按照程序向主管部门重新申请,新建该设备。
阶段性办结